律师观点:
记者曾就此事咨询了北京正义律师事物所的杨玉珍律师,杨律师认为,王先生跟中国移动北京有限公司存在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章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如果王先生在移动营业厅办理了停机保号业务,且王先生交纳了停机保号的费用,营业厅应当履行保号的义务,如果移动营业厅未经过王先生同意,将该号码转让给了第三方,导致王先生无法正常使用该手机号,移动营业厅应负违约责任。
同时,杨律师还认为,既然王先生把自己资料交给了移动营业厅,移动营业厅有义务对客户资料保密,并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尽到审查和注意的义务,如果按照王先生叙述,在办理过户手续时,移动营业厅未能发现委托对象所提供的身份证与机主身份证不一致,并将该号码过继给别人,那么移动营业厅属于未尽到审核义务,也应负相应责任。对于王先生的身份证被伪造问题,杨律师认为,如果移动营业厅未尽到为客户保密义务,将资料泄露出去,那么王先生应该追加相应责任,至于法律的天平究竟偏向哪一方、移动如何赔偿等,杨律师表示只能等待法庭的宣判。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作为中国通信企业龙头行业之一,对外宣称企业文化的核心内涵是“责任”和“卓越”,即要以“正身之德”而“厚民之生”,做兼济天下、善尽责任、不断进步的优秀企业公民,尤其在2007年7月14日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一年一度的全球500强企业排行榜时,中国移动再次榜上有名,作为一名中国公民,看到国有企业扬名世界,自然深感骄傲,但中国移动的下属单位却又频繁出现卡号被盗、资费不合理、服务态度不佳等问题,让不少国人怨气十足,这些问题与移动与移动的企业文化背道而驰,让广大消费者不得不对中国移动一副高高在上式的“老大哥”神态沮丧,对一个庞大的集团公司而言,这些问题也许只是沧海一粟,但小问题难道就该如此轻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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