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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事成双 当事人深陷法律“怪圈”
邯郸市工商局违法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系列报道②
作者:方辉 夏吉明 来源: 网络报 时间: 08-03-20 08:47:57 编辑:chenzp


采访后记

程培政是邯郸市企业创业的模范,几年之间拥有上千万的资产;智富江是在国有企业改革中敢于探索的先进,成立改制企业,并被选为董事长。他们不约而同在邯郸市工商局遭遇了釜底抽薪式的“抢劫”,这是巧合还是必然?

回头来看10年前王玲雪的那场造假行动,恒通公司的法人变更带有浓厚的个人色彩,倘若没有邯郸市工商局内部的人配合、渎职,王玲雪纵然有这个胆子,也没有这个机会自己跑到工商局去变更企业法人登记。按照规定,工商局注册分局(原个体私营处)除了给企业办理变更之外,也有审查文件真伪的责任。后来的事实证明,王玲雪提供的几份重要文件都是伪造的,那么作为当时的经手主管领导难道没有一点责任?

程培政在权益受到侵害之后,并没有沉默,他多次向分管领导秦思锐提出要纠正错误,让人不可理解的是,工商局领导秦思锐却一直拖着不办,竭力为自己护短。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这种包庇违法事件的行为究竟有何目的?耐人寻味。

本来是眉目清晰的事情,加进了工商局的有关领导,事情陡然变得不寻常,邯郸市工商局办公室主任王长江言中的“复杂”究竟复杂在哪里?是工商局办事的初衷和目的有问题还是其他?可能只能等到那几位“繁忙”的领导有时间面对公众时才能明白。

在智富江的事件里,经手的领导是注册分局副局长朱志国,据知情者透露,按照工商局处理纠纷的惯例,当事人要回避,于是智富江的事由秦思锐负责,给程培政恢复法人资格的具体事宜由朱志国负责,结果是两件事情至今都没有弄明白。

王长江主任将程培政的事件推向了法律,回避了工商局的行政不作为。智富江起初是赢得了法院裁决,得到的却还是工商局有法不依,行政不作为。是法大还是权大?工商局可以在法和权之间随意左右摇摆,什么对自己有利就用什么,民众却只有来回转圈的份。

邯郸市工商局这种将部门利益最大化,置企业和民众利益于不顾的行为实在和当前营造良好经营环境,共建和谐社会的时代理念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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