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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磁县岳城镇政府执政到底为谁
瞒报矿难死亡人数 选举只为走个过场 五年收费42万元
作者:本报首席记者 严碧华 记者 王路松 河北摄影报道 来源: 网络报 时间: 08-03-13 14:44:41 编辑:gavin




在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安监局现在没有2001年9月2日发生在梧桐庄2号煤矿 矿难死者名单。



事发矿井

冀南的腊月,天寒地冻,滴水成冰。按照这一带农村的旧习惯,过年要把逝去亲人的神灵请回家过年。除夕前的一天,河北磁县岳城镇梧桐庄村一家被关闭的煤矿井口前,一位妇女跪在地上,在瑟瑟寒风中点燃一把黄纸,为的是请自己尸骨仍然埋在井下,而至今还没有“灵位”的丈夫回来过年,那情景不禁令人辛酸掉泪……

2001年9月2日,在梧桐庄村发生了一起矿难,当时上报的死亡人数是8人。但当地众多村民却表示,死亡人数有10人,是一些官员为了减轻处罚而刻意瞒报死亡人数。从2008年1月起,本报记者几次深入当地对此事进行采访,调查中记者发现,当地存在的问题还远不止瞒报矿难死亡人数……

瞒报矿难死亡人数 镇长逃脱责任后升职

在磁县岳城镇梧桐庄村采访时,众多村民向记者反映,2001年9月2日,磁县岳城镇梧桐庄肖文保煤矿(梧桐庄2号煤矿,当时一个叫肖文保的人承包此矿,因此当地村民称之为“肖文保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导致矿难发生。而矿难发生时,有11人正在井下作业,其中1人生还,10人死亡。但是,岳城镇政府最后上报死亡人数时却只有8人。矿工均为梧桐庄村村民,每人赔偿7.8万元了事。

3月11日,记者前往磁县安监局查询当时矿难的死亡名单,办公室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知道当时矿难发生的事,但不能提供相关资料给记者看。并表示安监局现在没有梧桐庄2号煤矿矿难死亡名单。

记者通过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查询得知,磁县岳城镇梧桐庄2号煤矿在2001年9月2日确实发生了透水事故,当时井下共有9人作业,其中1人生还,8人下落不明。

根据国家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级别的认定标准,死亡10人以上为特大事故,3-9人为重大事故。

因此,当地村民分析认为,这是岳城镇政府在想办法减轻责任,故而隐瞒矿难死亡人数。

在记者调查采访中,当地村民给记者提供了一份当时矿难死亡名单,上面显示死者是:肖树杰、肖桂祥、肖付银、肖桂海、肖树星、肖国军、肖利兵、肖付星、肖文祥、肖士俊。

几位当时在煤矿负责装车工作的矿工也证实了这份名单的真实性,并特意写了证明材料。

时任梧桐庄村村支书肖正录强调,当时煤矿事故死亡10人,上报8人,所有事故情况都是镇政府向上级汇报的,上报名单是当时镇领导张纪丰给他的,名单上他没见到肖文祥和肖士俊,当时镇里面领导要求他们统一口径。

据知情人透露,六年多时间过去了,死亡矿工的尸骨仍埋在矿井下,因此,死者的家属每年都会到矿井口烧点纸钱。

在当地村民的指引下,记者在梧桐庄村背后的山上,找到了当年发生矿难的矿井。深不可测的竖井敞露在山坡上,站在矿井口边上,一不小心就有跌入的可能,很不安全。在矿井口周围,还残留着死者家属烧纸钱的痕迹,一共有10个“灵位”。当地村民认为,这些从一定程度也能证明当时确实有10人死亡。

村民还透露,镇政府曾经想把矿井填埋,但遭到了死者家属的强烈反对,于是就随便把井口整理了一下。但前不久,大风又把井口吹开了。

死者家属肖振云、陈菊花介绍,肖文祥、肖士俊的名字没有出现在“9·2”矿难事故死者名单中,他们已在九泉之下,却至今没有“灵位”。

当地村民还透露,当时岳城镇镇长是周桃顺,他本应承担“特大事故”的领导责任,但因虚报人数,逃脱了“特大事故”,只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就这样,几个月后的2002年6月15日,周桃顺被提升为岳城镇党委书记。

记者在采访周桃顺时,周桃顺对矿难瞒报问题矢口否认。

暗箱操作村支部选举 合法选举被否认

记者在梧桐庄村实地采访时,还接到一份有44名党员按着红手印的检举书,资料显示时间是2000年4月。检举上告书中对检举的事件都有着确凿的法律依据和详细的事件交待。7年多时间过去了,这份代表了44名党员意志的检举书,反映的是镇党委书记周桃顺无视党的选举法和用人问题上存在的严重问题。

《党的生活知识手册》中明确指出,在选举中“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指定候选人”,然而众多村民反映,在梧桐庄村村支部的选举中,存在无视党的组织路线肆意践踏选举法的行为。

村民至今仍记得当年选举的过程。2000年4月,岳城镇党委派武装部长、包片干部王清良到村里进行支部改选。全村共有党员66名,参加选举的党员有59人。镇领导没有征求大多数党员意见,暗箱操作拟定了6个候选人。第一次投票选举结果,却是镇里内定的候选人无一人当选。而在群众中威望较高的两名党员吕占富、平士奎各得31票。

这个选举结果符合法定程序,本应以超过实到会人数一半始得当选,但镇党委选举领导小组却宣布无效。理由是“得赞成票者未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一半和未选够名额”。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本次实到会59人,全村有选举权的党员66名,比规定人数的53人还多出6人。同时,我国选举条例规定,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本次选举出的两人得票都已超过半数。至于所差3名支委名额,应另行选举,或者从未超过半数的赞成票最多者中定候选人投票选举,也可无候选人直接选举,不应因未选够名额就宣布此次选举无效。

随后,当选人吕占富、平士奎等数名党员到镇里反映情况,包片干部却冲着他们说:“你们以为党员选举你们就让你们干呀?叫干不叫干得服从镇里的决定。”迫于无奈,选举领导小组经过一番“密谋”之后,又强行组织了第二次选举。这次选举,选出了其“理想”的人员。

当村党员得知这一结果后,以吕占富、平士奎为代表的数名党员再一次到镇党委找当时任党委书记的张子权,反映此次选举存在的问题,张子权却仍然坚持第一次选举无效,第二次选举有效。但听说40多名党员决定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时,镇党委又用书面形式免去了上任刚两天的村支部书记,决定由吕占富、平士奎主持村支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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