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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泊头法院人性化办案促村民弃前嫌
作者:何泰文 张巨岩 来源: 网络报 时间: 08-03-20 11:46:20 编辑:chenzp


情法相融百般调解

积怨深重调解难。第一次见面会在刑庭召开,各方当事人终于尴尬地聚在一起。但是,各方情绪偏激,均想以提高要求条件抢占风头。“调解可以,但他们得在经济补偿上高姿态,少了7万元免谈。”“那次干仗不怨我们,我们伤了4个人,他们少赔了我们也不干。”话不投机,第一次调解失败。

据村主任郭书平介绍,为解决村里的诸多矛盾,他曾亲往刑庭7趟,副主任安世连去了4趟。“人家刑庭那么多人,为了咱好,放弃节假日,苦口婆心,依法依情依理费尽口舌,咱再不听劝导,良心上过不去呀!”郭书平说。

“有杀父之仇吗?”

“没有。”

“有夺妻之恨吗?”

“没有。”

“你们不是一家子,就是亲家连亲家,光这么告状,打架斗殴,再这么闹下去,判几个人坐牢,判几个人赔钱,对谁有好处呢?”

“对谁也没好处。”

“如果用打架斗殴的这份力气,用告状的那些时间,你们相互帮助,和睦共处,齐心协力发展经济多挣钱,不是对个人对社会都有好处吗?”

“那是当然。”

“今天请你们不计前嫌,握手言和,光记恩不记仇,既往不咎,把从前的事在经济上平衡一下,行吗?”

“行。”

一席真情话,惊醒梦中人。

最终,2008年1月10日晚10时许,在一份载明“不再追究任何人刑事责任及民事责任”的调解协议书,经各方当事人签字画押后,正式生效。“对不起,当初咱究竟图个什么呢,真后悔!”“什么也别说了,回去咱把心全用到过日子上吧!”

祈求平安皆大欢喜

水到渠成。2008年1月11日,泊头市法院出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以被告人安某犯故意伤害罪(因有投案自首情节),判处其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史某损失。

此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

近日,泊头市法院刑庭庭长贾军率员回访该村时,村里的一名老党员紧紧握着他的手,深情地说:“真是感恩不尽啊!不是你们如此真情办案,咱村再这么闹下去非出人命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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