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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园居风波折射房产纠纷热点
产权证延期 地下车库无法使用 绿地失踪
作者:李海明 郑娟 来源: 网络报 时间: 08-04-24 10:23:09 编辑:chenzp


愤怒:开发商欺诈

对于这样的事实,这样的结果,包括常先生在内的很多业主都认为,华大兴业公司在与业主们签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时,隐瞒了一个重要事实,即围墙和楼南绿地不属于和园居小区所有。因此,和园居小区的实际面积与华大兴业公司售房时展示给他们的小区面积“严重不一致”。

常先生说:“华大兴业公司借用辰宇公司的围墙和绿地,目的在于制造一个假象,进而让业主们以为和园居小区为封闭、独立式小区,且有充足的绿地。这样的做法美化了和园居项目,诱使业主们购买房屋,因此,华大兴业公司存在明显的欺诈行为。”

记者在小区采访时看到,被推倒的围墙还残留着一些痕迹,还有部分残余,而在绿地的另一侧,多了一排整齐的铁艺栅栏,而这铁艺栅栏几乎挨着和园居业主的住宅楼。据业主常先生讲,因为和园居的业主们反映“小区不封闭、不独立”,2008年3月,华大兴业公司派人修建了这个铁艺栅栏,其中绿地被栅栏隔在了67号院内。显而易见,楼南绿地与和园居小区无关。

业主们算了一笔账: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以及和园居小区项目规划审批的绿地面积比例,华大兴业公司所建绿地应达到全部土地面积的30%。和园居小区总占地面积为7219.33平方米,因此,绿地面积应达到7219.33×30%=2165.799平方米。在和园居小区的绿地规划图中,该小区绿地规划面积总计为60+67+1069+1229=2425平方米。

在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中,业主们发现,华大兴业公司竟与辰宇公司签有置换协议,辰宇公司的锅炉房建在和园居小区的土地上。但根据和园居小区的绿地规划资料,华大兴业公司提供给辰宇公司使用的该土地实际为规划绿地,涉及面积1229平方米。

那么,除去楼南绿地的67平方米和华大兴业公司与辰宇公司签订的置换协议中涉及的1229平方米,和园居小区的绿地面积仅剩下60+1069=1129平方米,远远未达到30%的规划要求。

律师:置换行为违法

和园居小区业主的委托代理人任宏伟律师认为,华大兴业公司和辰宇公司的置换行为未经合法批准过程,也未告知和园居的业主,应属损害原告合法利益的非法置换。

锅炉房占用了和园居小区的规划绿地,华大兴业公司交付给业主们的绿地总体面积达不到规划的要求,在华大兴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双方约定,华大兴业公司交付的商品房(含土地)不得有产权纠纷。同时,我国法律规定,出卖方应对出卖物承担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可见,华大兴业公司因绿地不符合规划要求,应承担对业主的违约责任。

原告:还我绿地

常先生等业主向法院提出了这样的诉讼请求:华大兴业公司应采取措施将2号楼以南绿地归还和园居小区,如不能履行上述义务,应向业主支付围墙、2号楼以南绿地达不到规划要求的违约赔偿金。

被告:已履行义务

华大兴业公司在法庭上称,公司在交付房屋后不存在侵占绿地的行为,并且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并已完成了规划的绿地面积,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需另行解决

因为华大兴业公司已于2008年2月就置换协议涉及的锅炉房占用绿地事宜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鉴于华大兴业与辰宇公司因和园居小区部分绿地的权属存在争议,且诉讼没有终结,所以,法院认为,在业主诉华大兴业公司的案件中,业主对绿地的诉讼请求,法院不能支持,需另行解决。

截至发稿时,记者获悉,和园居小区部分业主表示,他们将就绿地和车库问题提起上诉。

点评:和园居小区的绿地争议折射出当代消费者对房地产的要求不再局限于房屋本身,而是越来越关注它的配套设施,居住的品质,这与社会的发展是分不开的。在这一点上,和园居小区的业主走在了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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