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霞珠干红”葡萄酒侵权案
原告: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北京昌黎华夏葡萄酒有限公司
【案情】
原告长期以“中粮”为简称,1998年还将“中粮”注册为商标,并拥有“长城牌及图”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葡萄酒。被告生产的“赤霞珠干红1996”酒标上有长城图形,标注有“香港中粮华夏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字样。被告提交其与案外人香港中粮华夏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协议书》,证明其在产品上使用“香港中粮华夏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的名称经过了许可。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在其葡萄酒产品上显著使用“长城图形”是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了与原告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侵害了原告商标专用权。同时,被告在产品上同时使用“中粮”和“长城”字样,极易使相关公众与中粮公司产生联系,误认为“香港中粮华夏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与中粮公司之间存在某种联系,易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其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据此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0万元。
【点评】
司法实践中,被告常常以从案外人取得授权进行抗辩。但是该合同抗辩并不能对抗侵权,侵权责任不能以合同来规避。本案中,被告实施了侵权行为,其关于正当使用“香港中粮华夏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的抗辩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京津“泥人张”不正当竞争案
原告:张锠
原告:张宏岳
原告:北京泥人张艺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张铁成
被告:北京泥人张博古陶艺厂
被告:北京泥人张艺术品有限公司
【案情】
原告张锠、张宏岳是“泥人张”知名彩塑艺术品的传人,原告泥人张艺术开发公司成立于1997年。被告张铁成自称为“北京泥人张”的第四代传人,关于“北京泥人张”的最早报道见于1979年。被告北京泥人张博古陶艺厂成立于1982年,北京泥人张艺术品公司成立于1994年,其主要生产仿古泥陶产品,且产品远销海外,已在相关公众中产生一定影响,多次获得各种奖励、荣誉,连续多年参加广交会。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公司成立均晚于被告公司,故其不能以其在后的权利对抗成立在先的被告的企业名称和商品名称。被告作为“北京泥人张”后代,使用“北京泥人张”字样有合理依据,且两企业已分别成立二十余年和十余年,其仿古陶艺制品已经具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原被告的产品在种类、特点、制造工艺、销售渠道、消费群体上存在一定差异,故相关公众可以将二者加以区分,不致产生市场混淆、误认,故被告使用“北京泥人张”作为其企业名称、产品名称的部分内容,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据此判决:驳回原告关于被告不正当竞争的诉讼请求,同时判令被告在nirenzhang域名前附加区别性标识。
【点评】
有充分证据证明其长期使用的企业名称有合理依据,并且使用时与其他“知名商品”在种类、特点、销售渠道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不会产生市场混淆、误认的,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销售盗版《反恐特警》侵犯著作权案
原告:哥伦比亚电影工业公司
被告:北京永盛世纪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北京永盛世纪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世纪恩泽部
【案情】
原告是美国知名电影公司,是影片《反恐特警》、《家有仙妻》、《绝密飞行》的著作权人。原告通过公证在被告处购买了上述电影的盗版DVD。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作为涉案影片的著作权人,其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被告未经许可,以营利为目的,擅自销售涉案影片盗版音像制品,且未提供合法来源,其行为已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侵犯。据此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3万余元。
【点评】
外国人的作品依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我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本案被告未经许可擅自销售侵权制品且未提供合法来源,其行为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侵犯,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腾讯QQ移动服务系统遭侵权案
原告: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被告:北京掌中无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案情】
原告的移动QQ系统为普通QQ用户提供免费的有线(计算机终端)即时通讯服务,为移动QQ用户提供收费的无线(手机移动)即时通讯服务。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其PICA即时通讯系统中为用户提供了通过计算机终端和手机免费进入并使用移动QQ系统的服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均经营即时通讯的产品和服务,两者具有竞争关系。被告为提高其竞争力,未经许可以商业目的,将原告的移动QQ系统作为PICA系统的组成部分,使普通QQ用户通过PICA系统无偿享受了移动QQ用户才能享受的服务,致使原告不能取得应收取的费用,并失去了潜在的移动QQ用户。被告的行为损害了原告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据此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5万元。
【点评】
法律虽然鼓励经营者进行技术发展和创新,但却不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本案被告不仅无偿使用原告QQ系统资源,而且降低了原告的通过移动QQ系统取得的收入,给原告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故构成不正当竞争。
链接
2007年,北京市各级法院共审理知识产权案件2900多件,其中著作权案件1900多件,占到65%,竞争案件的比例为5%,其余为商标权和专利权案件,但有很多是常规案件,如一个权利人向多个被告主张权利,也有一个被告同时被多个权利人起诉,再有就是近年来有关网络侵权的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但很多案件情节都比较简单,不能形成判例。
目前,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力度正在逐步加大,法律体系也日趋健全,司法判决已在国际上得到承认。截至2007年底,我国的发明专利申请量居世界第三,商标申请量连续几年排世界第一位。从数量上讲,我国已经迈入知识产权大国行列。
| ·福臻家园业主遭遇屡次延期交房 |
| ·七彩华园:还我一个安居梦 |
| ·广东肇庆西江医院套保内幕调查 |
| ·北京中研国医馆随意售药 |
| ·保健品违法广告缺乏监管 |
| ·碧生源:受罚后虚假广告更“火” |
| ·服博会组委会向展商致歉 |
| ·开发商囤地风波升级 村民被殴致死 |
| ·山西浑源:无证铁粉厂私挖乱采猖獗 |
| ·新疆和硕:土地“一女两嫁” 谁在获利 |
| ·20多家媒体呼吁保留“五一”黄金周 |
| ·华为需要规避这样的风险吗 |
| ·河北涞源大湾钼矿盗采严重 |
| ·百度“搜索封面人物” 媲美时代周刊 |
| ·中国暂时不会动用战略油储 |
| ·洗染产业亟需“标准”护航 |
| ·电视购物:从“馅饼”到“陷阱” |
| ·地铁6号线规划方案获批复 |
| ·印度制造会取代中国制造吗? |
| ·首都何必巨无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