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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奶借“菌”营销 消费者一头雾水
作者:张丽娜 来源: 网络报 时间: 08-08-28 09:58:55 编辑:chenzp


菌株并不一定完全适合亚洲人群的肠道,因此在用于开发生产销售于亚洲人群的产品应该具有在销售区域或国家完整科学的人群临床研究数据。

通过调查笔者发现,在超市中购买益生菌酸奶的消费者中多是受到了商家广告的影响,“电视上说喝含益生菌的酸奶可以美容,对身体也好。虽然比其他酸奶稍微贵了一点,但既然说有那么多好处,还是可以接受的。”与消费者李小姐同样想法的人不占少数,而商家也正是因为这种大众想法,将其酸奶的销售点放在了“益生菌”的宣传上,但这些所谓的多营养酸奶是否真正含有益生菌,结果不得而知。

益生菌产品无章可循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张树政研究员在2008年3月科学出版社出版的《益生乳酸菌-分子生物学及生物技术》一书序言中写到:近20多年,我国对益生乳酸菌的研究有了很大进展,其相关产品也随之进入市场,在人和动物的保健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和国外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一些业内专家指出,益生菌产业发展的一个最大问题是我国尚没有系统地研究和制定益生菌和益生菌发酵乳制品标准,由此导致益生菌名称叫法五花八门,益生功能被夸大宣传等现象。在益生菌发酵乳制品方面,对所含益生菌活菌数以及在货架期益生菌存活数也没有进行严格限定,导致益生菌及制品市场异常混乱,甚至出现在益生菌发酵乳制品中检验不出该益生菌的以假乱真现象。

据了解,在益生菌方面我国只有卫生部2001年出台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益生菌名单”的有关规定;在益生菌发酵乳制品方面没有规章可循,有时不得不套用1992年原轻工部制定的QB1554—92《乳酸菌饮料》和2003年卫生部制定的GB16321—2003《乳酸菌饮料卫生标准》。

“显然现存的这些法规和标准不适合于益生菌和益生菌发酵乳制品的评价和规范。”张和平说,在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关于益生菌及其发酵乳制品的立法、标准都指导着各国益生菌及相关制品的生产,规范益生菌及其制品的市场。尽管关于益生菌及益生菌发酵乳制品的标准不尽相同,但各个国家关于益生菌的立法及相关政策法规正在建立,并逐步趋于统一。

张和平指出,在益生菌发酵乳制品方面,国际上大量的研究表明,只有产品中益生菌的活菌数达到1×107个/ML才能够发挥其应有的功效。

一些专家指出,如何制定科学、合理的益生菌及益生菌发酵乳制品规范和标准是我国现代奶业亟待解决的问题。此外,专家还呼吁应该加大自主知识产权的益生菌菌株的研发,打造国际上知名的菌株和品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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