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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在给谁松绑
作者:本报记者 金少泽 北京报道 来源: 网络报 时间: 08-08-07 08:41:25 编辑:chenzp


断法》出台之前,其实已经有几家政府机构在规范垄断行为,如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和商务部等。“但是如果要把三家组成一个机构,恐怕不现实,将权力集中于某一家也不妥。以后条件成熟后,执法机构有可能集中。”

消费者成关键词

《反垄断法》第一条中就提到消费者利益,可见《反垄断法》对消费者利益的高度重视。时建中认为,这实际上是对普通民众利益的一种高度重视,所以这部法律是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一部法律。《反垄断法》里规定了任何人都有举报垄断行为的权利,而且获得举报之后,只要证据充足,反垄断法执法机构就应该启动相应的调查程序。

垄断行为追求的是垄断利润,而实际上垄断利润最终的承担者是普通老百姓。时建中认为,当垄断行为得到遏制的时候,就意味着这些垄断者将减少攫取的垄断利润,“因为老百姓买单,老百姓最后的代价就相对比较少。《反垄断法》的有效实施一定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改善消费者福利。”

时建中认为,《反垄断法》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全世界的反垄断法都有这样一个基本共识,就是它维护竞争秩序而不是竞争者的利益。“所以更多的还是要强调整个经济的运行状态、竞争秩序,而不是说为了维护某一个经营者的利益。《反垄断法》有一个任务,就要维护消费者的利益。这里有一个关键词,就是‘消费者’。除此之外,像所有的法律一样,任何一部法律都必须关乎社会公共利益,除了这样一个共性的特点之外,我们至少可以拿出三个词看待《反垄断法》:公平竞争、经济效率和消费者利益。”

《反垄断法》第五十条规定:“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就此,时建中的看法是,普通的公民作为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当中,如果受到垄断行为的损害,这个时候可以提起一个相应的民事诉讼,“比如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垄断者停止垄断行为,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垄断者赔偿给他造成的损失,这些都是我们可以运用的一些机制。”

就中国“铁老大”而言,由于完全实行国有,“行政垄断”成为其最大的嫌疑。车票难买、退票须收取20%的手续费等一系列问题几乎让所有铁路乘客成了吃黄连的“哑巴”。曾多次状告铁道部的法律学者郝劲松认为,“客票难买,源于行业垄断。”“黄牛”的出现,似乎成为一种市场需求。除此,票价没有“高峰低谷”之分,淡旺季、站票和坐票票价等额,这样的定价对消费者实为不公。

中石油、中石化对国内原油的资源和销路的控制让国内油市始终处于两家独大的状态。据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统计,眼下民营石油企业已由1998年全盛时期的3340家下降到不到300家,民营加油站也由5.63万家下降至4.5万家。垄断阴霾之下,民营成品油批发企业陆续倒闭,全国民营加油站举步维艰,消费者只能选择到中石油和中石化的加油站加油。而在加油站“加不到油”,也成为消费者隔一段时间就会遇到的状况。以安徽为例,目前仅芜湖市一家民营企业获得批发经营资格。大部分民营企业的生存状况堪忧。

除此,根据《反垄断法》,目前国内汽车行业存在多年的限制跨区销售、设定最低销售价格、品牌专卖形式这三大“潜规则”有触犯该法的嫌疑;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及中国联通,也都属于“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嫌疑对象。

事实上,除以上大型企业外,城市地区的垄断大同小异。以北京电信通为例,据北京电信通一知情人士透露,这家专门从事城域光纤网络基础设施的电信增值服务业务的公司,在北京网吧专线接入市场份额达100%,即北京所有网吧专线接入被其垄断。

8月1日开始实施的《反垄断法》能否让这种状况得到改观,众多中小型企业及消费者充满期待。

就在新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天,北京四家防伪企业将国家质检总局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国家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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