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日后,在北京开网店多了一项手续——工商注册。
近期,北京的互联网购物网站的店主们始终围绕着一个话题在热烈讨论——
8月1日,北京市政府相关部门在7月份出台的有关网店注册方面的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规定北京市范围内,除在网上交换自用物品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等3种情况外,利用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即电子商务经营者(含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才能继续从事经营活动。
而此前,购物网站经过几年发展后,网购弊端也被暴露得一览无余——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即电子商务经营者(以下简称“网店经营者”)经营的网店,在其“货源——网店——消费者”诸环节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各个环节不能很好地进行对接。这一现象成了近几年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北京市工商局首先导演了这场互联网购物网站的“革命”。业内人士认为,这一办法对此前出现的网购纠纷有望见效。
无证经营拦路消费维权
因在购物网站上卖假货而导致的维权案例屡见不鲜。北京市工商局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处长王婧认为,购物网店进行工商注册,做到每个网店持证经营就能规避这一现象。
网络购物,如果出现消费者被诈骗、产品质量有问题等消费纠纷时,无营业执照、无详细地址及无交易凭据等因素,会成为消费者维权路上的最大障碍。
日前,记者在中国315维权网上看到杭州市吴先生投诉淘宝网北京卖家的案例。
吴先生称自己买回来的标价为59元的2GB金士顿短裤时尚可爱U盘,无生产厂商的识别标签,没有识别号码,无法上网验证。“货物表面全都花了,残旧,没有正品标签。”
记者登录了吴先生提供的店铺网址和商品网址,网站上显示该卖家的信誉为三颗钻,买家好评率为98.91%。
在该商品网页上,还写着“此商品已加入淘宝网消费者保障服务,提供‘先行赔付’”的说明文字。
淘宝网方面对此投诉的回复让吴先生有点失望。淘宝网方面在中国315维权网上公开表示,淘宝网仅为“用户物色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的地点。“并不能控制交易所涉及的物品的质量、安全或合法性,商贸信息的真实性或准确性,以及交易方履行其在贸易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的能力。”
同时,淘宝网方面还强调其并不作为买家或是卖家的身份参与买卖行为,并提醒广大淘宝网的新老用户“应该通过自己的谨慎判断确定登录物品及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而对“先行赔付”一项却只字未提。
“卖家的信誉高并不等于全卖真货。”在淘宝网经营多年的小潘对记者说。
在淘宝网卖化妆品的北京卖家小潘,级别仅为一颗钻石,小潘告诉记者,像她这样的小户,在淘宝网上如果全卖真货,“想赚钱挺难的。”
小潘说,此前有人推荐了一款她一直在网店卖的化妆品的高仿货,对方的开价每瓶仅为50元,凭小潘的经验,“价钱还会少”,而她从美国进口的正品运费不计在内,批发价每瓶要190元左右,“在专柜卖的话,每瓶价格为330元。”小潘感叹道。
据了解,类似化妆品这样的消费品,一些网上卖家会从广东等地进仿冒的商品,即使是高仿货,其价格也比正品便宜3—5倍。如果消费者所在的城市没有其在网上购买的化妆品实体店,消费者是很难区别化妆品的真假伪劣。
北京市海淀区消协相关人员在接受网络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仅2007年,海淀消协就接到有关网上购物受骗的投诉100余起。今年年初,海淀消协还同时公布了包括佳信数码购物网、百佳商城网、好望角购物网等30余家骗子网站的名称、网址及电话。
北京市未名律师事务所律师于永超提醒热衷于网上购物的消费者,异地购物一旦出现了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会因为身在异地等原因使维权变得困难。
于永超还表示,如果出现消费者被诈骗、产品质量有问题等消费纠纷时,无营业执照、无详细地址及无交易凭据等因素,会成为消费者维权路上的最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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