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方面否认有责
2008年2月27日,在记者与林州市陵阳镇政府方面取得联系后,该镇党委书记方海龙迅速做出回应。他表示:记者所调查情况严重失实,请再次来我们这里认真调查。
随后,陵阳镇党委副书记牛少宇也多次在电话中请求记者再次到当地进行调查核实。同时,牛少宇为我们提供了一份情况说明材料,其中载明:
关于项目用地,“2005年10月16日,官庄村召开支、村两委会议,两委班子同意日杂公司物流项目占地;10月17日,官庄村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大会,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同意日杂公司物流项目占地。”
关于“土地合同”问题,“2005年11月24日,林州市日杂公司与官庄村草拟了‘入园企业合同’,但未规定有偿使用土地的面积和四至,官庄村委会未盖公章”,即日杂公司方面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于2005年底擅自动工建设部分围墙。”林州市国土局对日杂公司进行了10万元的罚款。
关于“征地手续”问题,2006年9月14日,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同意,林州市政府对该项目申请用地进行批复:即“同意将官庄村集体建设用地9662平方米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并同意租赁给林州市日杂公司作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建设用地,租赁期限50年。”
关于“土地补偿”问题,“2007年4月5日,日杂公司方面同官庄村签订了征地协议(9662平方米,约14.493亩),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附着物补偿费在内,每亩地补偿23400元。目前,已有382户群众领取了补偿款,占应领补偿款总户数的99%,只有郭建林弟兄3户拒不领取补偿款。”后来,“由于林州市北三环道路东延等原因,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暂停。”
这份材料的最后写明:该项目建设初期运作虽然不太规范,“但完全合理合法,不存在政府、村委巧演‘以租代征’双簧戏的问题。”
不过,记者在林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05)71号文件中留意到这样的话:“国土资源局要尽早尽快完善有关土地手续(关于林州市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陵阳镇政府负责做好涉及官庄村群众的协调工作,妥善解决好土地补偿问题。”
在《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林州市2006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中,记者又看到:“你市(林州市)人民政府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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