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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耕地忽变建设用地
农民质疑山东华金集团违规违法
作者:张春兄 赵亮 来源: 网络报 时间: 08-03-06 08:50:04 编辑:solar


来函照登

网络报社:

我们是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金庄镇尹家城村村民,我村400多亩基本保护农田被非法占用、破坏,其中300多亩耕地从2002年10月至今一直闲置荒芜,村民们眼睁睁地看着大片的良田被毁坏和荒芜,却不能种,非常的无奈和痛心。泗水县是全国知名的山区贫困县、农业县,80%以上的土地为山岭薄地,而像我村这些被占的耕地、好地,自流灌溉的水浇田,在全县耕地中所占的比例最多不超过10%。在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严格土地管理,不断出台新政策、禁令的时候,如此严重恶劣的土地违法却不能得到查处,这让我们农民感到痛心、失望和无助。

从2002年10月至2004年初,山东华金集团(原泗水县造纸厂)勾结我村代村主任王立平、村文书王大奎和金庄镇副镇长杜明平,许以承包建筑工地和进口美国的废品为酬,王立平等人利欲熏心,不同群众商议,不召开村民大会,在群众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分两批把已承包到户的集体耕地400余亩以极低的价格“卖”给山东华金集团。华金集团在“买”到地以后,更像强盗一样,不顾村名的强烈抗议,强行在丰收在望的田地上挖沟取土,建设厂房。朝夕之间,用推土机把数百亩麦苗全部铲掉,而直到今天,华金集团为偷逃国家征地费税,400多亩耕地,全部没有经过合法审批。

2005年12月26日,我们到泗水县国土资源局举报华金集团非法占地问题,泗水县国土资源局不予理睬。由于群众不断向上级反映,县国土资源局迫于上级和民意压力,于2006年4月5日给我们这样答复:“华金集团占地符合用地条件,委托镇政府征地合法”。而泗水县国土资源局上报给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的反馈处理情况却是“华金集团擅自占用集体土地152518平米(230亩)建货厂和电厂,构成非法占地,限十五日内恢复土地原状,退回非法占用的土地”,这明摆着是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行为,我们非常愤慨。2006年4月10日我们到济宁市国土资源局要求复查,并提出:一是华金集团非法占地应为400余亩,其中100余亩建设了板纸生产厂房,其余300余亩至今荒芜,县国土局查处不实,对荒芜的耕地未作处理,视而不见。二是镇政府无权违法征地。三是华金集团为中型造纸厂,是严重污染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地规定。四是泗水县国土资源局的处罚决定没有执行,请求市国土资源局按照《信访条例》和国土资源部《信访规定》复查并处理。

令人遗憾的是,经过一个月的等待,济宁市国土资源局于2006年5月19日给我们这样的答复:1.非法占地属实,实际占地200余亩。2.罚款71万元,单位写检查,部分复耕。3.该地属建设预留地,用地手续正在办理中……天哪!济宁市国土局作为市级国土执法部门在接到群众举报后,不仅不严肃依法查处,依然弄虚作假,欺瞒群众。明明占地400余亩,这根本不需仪器勘测,任何人都可以目测得出来,我们的“职业土地执法人员”却测不准,且仍然对荒芜的土地“视而不见”!300多亩耕地杂草丛生,难道看不见?

“该地属基本建设预留地”,我们村既不靠城,也不靠镇,却留出近500亩耕地作基本建设预留地,干什么用?搞了哪些基本建设?明明的是基本农田保护区,却说成建设预留地,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

“用地手续正在办理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款明文规定“对涉嫌土地违法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办理有关土地审批、登记手续”。难道作为市一级国土部门不知法?不懂法?且像这样严重的非法占地(基本保护农田需国务院审批,300亩长期荒芜)还能办手续?我们是农民,没有文化,但我们不是傻瓜。

按照《信访条例》和国土资源部《信访规定》,2006年5月15日我们到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信访处,请求省厅对此案复核,但省厅以市局处理不到位为由,将市局答复意见退回,要求济宁市国土资源局复查,我们又来到济宁市国土资源局,但济宁市国土资源局不予理睬。2006年7月21日,我们再次到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复核,省厅仍拒绝复核,再次发回济宁市国土资源局复查,济宁市国土资源局仍不予理睬。2006年10月11日,我们再到省有关部门反映,这次省国土厅的答复是“该土地已报批,什么时候批下来手续,什么时间再给你们答复”。随后,我们又两次到国家国土资源部反映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不按《信访条例》办事,但至今未有哪个部门、哪个单位来查此案,几百亩的土地仍继续荒芜着。

我们历尽艰辛,上访一年多,数十次往返于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反反复复,被推来推去。县里瞒、市里压、省不管,就是无人处理!找县长,县长不给见面;找镇长、书记,说“我没有卖你们的地,谁卖的你找谁”。诉冤无门,上告无路,什么国家法律、中央政策,似乎都已失去效力。在中央政府严格保护耕地喊得那么紧的时刻,我们一些执法单位和人员却千方百计地为违法者掩盖违法事实、包庇,充当保护伞,这里面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的问题,不得而知。就算中央有再多的“通知”、“规定”出台,不执行,又有何用?失地至今,我们还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补偿,人均耕地从1.5亩下降到0.6亩,“吃饭”已成为我们最需解决的问题。

我们以人格保证以上所反映的问题全部属实,如有虚假,愿负一切法律责任。

此致

敬礼

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金庄镇尹家城村村民代表:王成喜 王利民等

二00七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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