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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批准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
作者:田术平 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时间: 07-12-18 08:45:01 编辑:ccvic


日前,记者从河北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后河北省允许以土地承包经营受益权出资入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

河北省工商局副局长王国忠介绍说,这个措施是为拓宽农民出资渠道,只要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内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允许以土地承包经营受益权出资入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此,河北省工商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支持新农村建设若干意见》,出台了一系列解决农民资金,技术、信息,维权等问题的办法。

其中,到农村从事农业产业化开发,农业科技、文化、旅游项目,注册资本由原来的300万元降低为50万元;凡在农村组建涉农企业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3000万元以上降低为1000万元以上,子公司由3个以上降为2个以上;母子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5000万元以上降低为2000万元以上;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复转军人到农村创业,从事个体、私营经营的,自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免收登记注册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合同示范文本费。

同时,放宽流动商贩登记的限制,对农村流动小商小贩,农民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允许的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免予工商登记,免收工商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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