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社 总编辑:任鹏宇 监督电话:010-65282285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工作,近日,南昌市将七类人员明确为就业困难对象。同时,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障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记者从江西省就业局了解到,江西省劳动和保障部门日前将五类人员明确为就业困难对象,即符合“4050”年龄条件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连续失业1年的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等。
在此基础上,南昌市还将夫妻双下岗双失业人员、失业后已进行失业登记且单亲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人员纳为就业困难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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