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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论争:有专家称合法化可实现三赢
作者:张有义 来源: 法制日报 时间: 07-08-21 17:03:42 编辑:ccvic

7月中旬,房产大鳄任志强和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之间发生了一场激烈的争论。 事实上是这样,一个认为“应当合法化”,一个认为彻底“违法”,针尖对麦芒。

两位被评为“直率敢说”的人碰到了一起。

他们所争论的话题,正是近日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小产权房”问题。

建设部发出风险提示,目前的法律法规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不允许将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销售,如果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了这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之后北京市政府开始全面清理辖区内“小产权房”问题;紧接着,一位画家因5年前购买“小产权房”,原房主反悔,被法院判决:购房合同无效,90天内搬离……

一系列的“小产权房”问题暴露出来,争议随即产生。

为何反对“小产权房”合法化

反对“小产权房”合法化的呼声占据了主流。

任志强 “小产权房”交易就是违法

很多小产权房是合法的,有批准、有小城镇规划、有建设规定,但是他交易是违法的。因为我们是在两种土地管理制度的条件下,一种是集体土地的管理办法,一种是国有土地的管理办法,但是要把它变成商品房,就只能服从房地产法,上面明确写着什么样的情况房屋才能进行交易。

法律体系和福利制度分配中,规定非常清楚,农民的土地在国家政策中给予优惠,所以不收土地出让金。政府对农村是没有各种税费的,政府对农村是市政基础设施投入免费,靠卖“小产权房”致富是站在别人的利益基础上的。

王珏林 “小产权房”其实就是四个问题

“小产权房”主要是四个问题,一个是法,一个是理,一个是权益,一个是利益。

从法上讲,国家法律土地制度规定的非常明确,集体土地它的宅基地包括它的土地转让性质,就是只能在属于农民范畴内运转,城市不能运转。因为这是从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在社会保障不健全的情况下,这一条不能动。

第二方面就是理,农民卖“小产权房”能够致富,为什么不让?城里人买“小产权房”便宜,为啥不让买?其实,这里涉及的问题不是那么简单,“小产权房”就这样卖了,没有把它的土地效益发挥到最大化。

再就是权益问题和利益问题。农民的问题,就是城乡差别,两元结构的问题,以及农民保障问题,在没有解决和建立起来的情况下,最主要是保护农民利益的问题。

农村的宅基地是有限的,如果把大批农村的宅基地叫城市居民买到以后,将来可能出现他们的居住、生活问题。

(王珏林: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

“小产权房”为何需要合法化

作为支持“小产权房”合法化,为数不多的学者,胡星斗的观点可谓另辟蹊跷。本报记者专访了胡教授。

记者:请从战略高度谈谈“小产权房”合法化的论据。

胡星斗:小产权房的合法化关系到中国现代化的发展战略问题,也就是说将关系到,中国是继续过去的城乡分治、二元结构,还是应该走城乡一体化、城乡互动、城乡均衡的发展道路。

其实,发达国家在这方面已经有很多成功的做法,他们有很多城市居民住在了乡村。

如今的城市化并不能够仅仅理解为农村人口到城市生活和择业,还应当包括很多的城市居民到农村居住,甚至创业、投资,这是城乡人口互动交流的双向的过程。

小产权房目前在中国只是处于法律灰色地带、模糊地带,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不允许建,不允许交易,所以不能说小产权房完全违法。

未来规定小产权房只能建在开荒地上、废弃地上,不能占用耕地即可。也就是说,只要做好小产权房的规划、审批,就能解决土地保护、总量均衡的问题。

记者:你所主张的“小产权房”合法化,会有什么样的社会效果?

胡星斗:小产权房合法化能够达到三赢的目的。

第一,农民能够赢。通过集体土地上的建设,吸引城里人来居住、投资,农村的第二产业第三产业都能够带动起来,医院、幼儿园、小学都能够建设起来,最终能够推动农村的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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