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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远洋2700万元工程违法开工被查处,企业老总辩称--
“市领导口头允许不公开招投标”
作者:李双龙 山东摄影报道 来源: 华声国际传媒网 时间: 08-07-03 18:27:48 编辑:solar

青岛市建管局执法处副处长刘吉光告诉记者,2008年6月3日,市建管局接到举报,称青岛远洋公司在没有公开招投标,没有开工建设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将其办公楼远洋大厦近1万平方米的内部装修工程交给江苏常州华东装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装璜)施工,工程总造价近2700万元。



青岛远洋公司的远洋大厦23-28层内部装修工程未公开招标即开工



本报记者在采访青岛远洋总经理吕占雄(此照片为青岛远洋员工拍摄)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对青岛远洋公司和华东装璜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违反招投标程序,利用工程项目中饱私囊,在一些人眼里是一条发财致富的快车道,虽然我国先后制定了包括《招投标法》在内的多部法律法规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做了明确详细的规定,实施后也确实遏制规避了建设领域的诸多腐败问题。但是在实际工程建设项目中,却存在着明知违法违规仍要铤而走险,故意不履行招投标手续的行为。

2008年6月12日,中央企业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青岛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因“违法”而被处罚,原因是其合同造价近2700万元的自用办公大楼内部装修改造工程在未办理招投标手续、没有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指定施工单位开工建设,被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查处。

网络报记者在深入调查采访中发现,这种看似简单的工程项目违法行为背后却有着复杂的“原因”,企业负责人居然公开对记者称此事请示过青岛市里的主要领导,领导口头允许因事而异,不公开招投标。此种说法不知是其为企业行为辩解还是确有其事。

2700万元项目不招标私自开工遭查处

青岛市建管局执法处副处长刘吉光告诉记者,2008年6月3日,市建管局接到举报,称青岛远洋公司在没有公开招投标,没有开工建设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将其办公楼远洋大厦近1万平方米的内部装修工程交给江苏常州华东装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装璜)施工,工程总造价近2700万元。
接到举报后,青岛市建管局执法队当天下午就抽派执法人员前往举报地点核查。

“我们的执法队员到达举报地点远洋大厦后,现场确实存在施工单位没有施工许可证而正在施工的情况,经执法队员现场询问,当天所有在场工人均为华东装璜的外聘员工。当即我们就口头告知他们,没有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是违法违规行为,他们应立即停工并要求该工程建设方和施工单位派人前去建管局接受询问和调查。”青岛市建管局执法处工作人员高峰说。

高峰向网络报记者介绍,6月4日,作为工程建设单位的青岛远洋和施工单位的华东装璜分别派来王春亮和宋月涛前往青岛市建管局执法处接受调查询问,两人都分别承认该工程既没招投标也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在掌握确切证据后,青岛市建管局执法处认定,青岛远洋违反了《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16条和第20条所规定的“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活动,应当在规定场所通过招标、投标方式进行;承包方确定后,发包方必须在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开工手续。未办理开工手续的,不得开工。”

而作为施工单位的华东装璜公司则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2、3条所规定的“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工程,开工前应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在对青岛远洋违法事实进行认定后,我们及时向局相关领导做了汇报。经过研究,局里决定给予青岛远洋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华东装璜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青岛远洋尽快补办招投标和施工手续,在所有手续没有补齐的情况下必须停工,不得擅自开工。”刘吉光对网络报记者再三强调建管局对此事的处理意见。

6月12日,青岛市建管局分别向青岛远洋和华东装璜下达了“青建行处字2008第1549、1550号”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据高峰回忆,在处罚决定书发出的当天,青岛远洋和华东装璜就交纳了罚款。

“罚款确实交了,但是手续至今还没来补办。尽管勒令他们停工了,但是由于执法处工作人员有限,不可能时刻在现场监督,所以不排除远洋大厦施工现场有继续施工的现象。”高峰告诉网络报记者。

知情人称:违法工程由总经理拍板决定

2008年6月22日,在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还重点提出要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严格监管实施招投标的每一步骤和惩戒办法。

青岛远洋的此种做法正是顶风而上。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王某透露,远洋大厦内部装修工程从开始讨论到最后的决定都是由青岛远洋总经理吕占雄亲自拍板决定的,青岛远洋内部对此事也有不同意见。

在一份名为《关于新办公楼装修工作的请示》的青岛远洋内部文件中,记者看到财务部、监督部、企划部等多个部门都提出了应按规定正规操作,公开招投标的建议,企划部甚至还列举了《中远集团建设工程施工、设备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远发展0140号文件》第17条规定:“凡属集团全资或控股投资的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以供青岛远洋决策层参考是否公开招标。

“但是这些建议最终也没起到作用,远洋大厦装修工程还是在没有经过公开招标的情况下被吕占雄指定给了华东装璜”。知情人王某告诉网络报记者。
据悉,现任青岛远洋公司总经理吕占雄是2007年10月由中远集团下属海南中远博鳌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的职位上调任青岛远洋担任总经理的。吕占雄上任后,对青岛远洋进行了一系列的人员调整和变革。公司内部一位知情人透露,吕曾多次在公司大会表示要让大家看清“谁是爹,谁是叔叔”,工作作风很霸道,远洋大厦装修工程的决策也是如此。

另据一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公司管理人员描述,吕占雄曾在办公会上对远洋大厦装修工程招标一事表示不进行公开招标,就指定华东装璜来做,理由是华东装璜技术好,而且有中央某领导为华东装璜打招呼。但在青岛远洋内部流传的说法却是,华东装璜答应将该工程总造价的9%作为感谢返还给吕占雄才最终取得了该工程。

华东装璜工程部经理赵迎晨则对存在9%回扣一事予以否认,他表示之所以青岛远洋会选中华东装璜接手这个项目,完全是出于对公司设计理念和能力的认可,并不存在其他暗箱操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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