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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灯塔:一件小事引发的三十七年寻宝路
政府承认没收文物应退回 各任领导推托不办理
作者:王丽媛 来源: 华声国际传媒网 时间: 08-03-20 14:48:08 编辑:solar


只因两家孩子之间的口角纠纷导致了当事一方3次关押、2次批斗、1次游斗、2次抄家,造成当事一方身心俱伤,家中古文物被抢,继而引发了长达37年之久的寻宝之路。

1971年8月,辽宁省鞍钢工人温玉良13岁的弟弟温玉楼与灯塔公社干部刘炳文之子刘群(15岁)打架,刘群去公社找其父到温家讲理,与温玉楼的母亲、妹妹发生了口角,派出所所长赵德先当场制止,温玉良的妹妹不服,赵德先遂将其带到派出所,并将其同六七个男人关押在一起。当天温玉良得知消息后,马上赶到派出所,见妹妹和男人关在一起,很是气愤,要求派出所放人,派出所不肯,便自己动手将妹妹放走。温回家不一会儿,就得到了派出所的传讯,他没有去,第二次派出所长赵德先亲自带领民警又到其家传唤,温仍不去,但被强行从炕上拉下,带到派出所关押了十几天。后又因与派出所所长赵德先论理,两次遭到关押。为了挽回面子,派出所先后两次组织批斗会,对温玉良夫妇二人展开批斗。

此后不久,派出所将温家的木柴以来历不明为由没收。1974年,民警盛奎栋等4人再次来到温家搜查,将温家收藏的文征明、米万钟、郑板桥、王尔烈等名人字画16幅及古书籍、药案秘方等物品抢走,水晶石墨斗、大花胆瓶等一些珍贵的古玩被砸毁。文革之后,温玉良便走上了长达37年的寻宝之路。

由于温玉良寻回这些被抢文物的决心很大,有理有据,他的举动引起了当地政府的重视。1980年12月28日,当时中共灯塔县委办公室在《灯塔县工委并市委、纪委、关于温玉良控告赵德先问题调查报告》中肯定了从温家没收字画、书、眼镜等物的事实,并建议原灯塔县人民政府如实按价退还本人,但当时县政府一直未予解决。

1984年4月28日,当时的中共灯塔县委、县政府信访办公室的调查报告和1992年县委、县政府信访办公室的(灯信发[1992]17号)文件,已经确认了赵德先在文革中混淆罪与非罪的界限,使受害群众身心遭受摧残,经济上蒙受损失。在此期间,温玉良先后找过辽阳市委、市政府,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等上级机关,要求赔偿损失,但事情最终又被推了回来,灯塔县委仍是一拖再拖,不予解决。

1992年3月,温玉良去时任县委书记王东明那里要求落实政策,归还抄家时被抢走的文物,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但王东明让他去找原来的书记。温玉良认为王这样回答有失县委书记的身份,因此与王据理力争,不料王指使下属通知公安局。警察刘国忠过来后,不由分说把温锁在书记办公室里大打出手,后温在医院做CT检查,诊断为“脑震荡”,但公安局却通过法医部门作出了轻微伤的鉴定,对刘国忠的责任不予追究,直到现在温仍然头痛、迷糊、有时神志不清,多次要求官方重新给他做法医鉴定均遭到拒绝。

2006年9月7日,温玉良到主管信访的副市长刘启波办公室,要求市长对他的问题给予书面答复,如答复不合理他还会找上级领导。没想到自己一个年近古稀的老人同样遭到了副市长的痛打。

温玉良说,到现在为止,自己为追回那些被抢的古物已经37年了,付出的艰辛、遭遇的冷暖,是难以用语言来描述的。如今,他都69岁了,他说找回这些被抢的珍贵的古物是他有生之年的期盼,只要这些东西还存在,找回后,他愿意捐献给国家或者拍卖后捐赠给希望工程,在他的晚年给社会做一点儿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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