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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难入门 法院判决成空文
作者:尹万塘 来源: 湘声报 时间: 08-06-13 10:53:02 编辑:gavin




几年的风晒雨淋使得永通公司的这些中巴车早已失去了原有的光亮。

核心提示:在车辆道路客运经营证申请过程中,张家界永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依法获得了政府的行政许可,却未能办理所购8台车辆的相关手续。同样,该公司经相关部门同意另购8台价值数百万元的旅游车也因不能及时上户,即将成为一堆“废铁”。

◆文/图 本报记者  尹万塘

6月4日,张家界。

天气闷热,张家界永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通公司)董事长瞿光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心事重重,无奈地叹着气。

在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协商中,尽管瞿光猛多次手持政府同意的行政许可书申请为公司车辆办理上户手续,却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许可。他为此进行了行政诉讼,官司赢了,可还是“车辆不能办理上户手续”。

6月2日,永通公司一副总经理再次到永定区交通运输管理所(简称永定区交管所)递交了上户申请,并对这一文书送达进行了现场公证。他告诉记者,之前有关部门声称并没有收到永通公司的入户申请。

“枫香岗”线路之争

枫香岗是张家界永定区的一个乡镇,瞿光猛所在的永通公司,也隶属永定区。

2005年10月,永定区交管所欲整顿永定区城区至枫香岗农村线路存在的非法营运现象,规范运营秩序。面对这一机遇,作为永定区的运输企业,永通公司经请示永定区交通局同意后,从洛阳购回8台宇通19座中巴车。但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永通公司发现,市公共汽车公司在其购车之后也相继购买了中巴车营运该线路。而永通公司经相关部门许可购回的车辆被永定区交管所告知无法上户。

2006年6月,永通公司将永定区交管所告上法庭,要求其履行法定职责为其办理市内至枫香岗班线的运营手续。永定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永通公司申请办理市内至枫香岗的行政许可理由充分,应予支持,于是判决永定区交管所在判决生效20日内履行法定职责。之后,永定区交管所并没有上诉,但也没有为永通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2006年9月3日,永定区交管所依据法院判决,为永通公司开具了“交通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要求永通公司递交相关申请材料。永定区交管所在2006年9月5日受理了永通公司提出经营市内到枫香岗线路的申请。

2006年9月15日,永定区运管局接到张家界市运管局通知,暂停办理相关公司提出的申请。

2006年10月26日,永通公司向永定区政府提出了“强烈要求开通市内至枫香岗班线”的申请报告,并得到了区主管领导的批示。除此以外,永通公司对张家界市运管局就该线路暂停办理客运业务的决定提出了疑问。

2006年10月30日,张家界市运管局批复:永定区枫香岗至市内客运班线不属于市运管局停办范畴。

2006年11月3日,永定区交管所正式为永通公司开出了许可决定书。

然而,接下来的事情让瞿光猛始料未及。

2007年6月,市公汽公司向市政府要求开通(或恢复)市内至枫香岗的公交线路。在此后的协商中,永定区政府下达了批复,认为枫香岗至市内线路暂不宜开通(或恢复)公交线路,该线路应按道路客运班线营运模式为宜。

2007年7月9日,永定区交管所向公汽公司下达通知,要求其办理市内至枫香岗客运手续。这一通知在7月11日再次下达。

永通公司认为此举不妥。2007年8月9日,永定区交通局向永定区政府做出了《关于永通公司所购8台车如何处理须引起高度重视的情况汇报》,但并未得到回复。

2007年9月10日,永通公司收到了永定区交管所一份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告知“枫香岗线路中巴车车主丁四友等人向我所申请市内至枫香岗班线客运的行政许可,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将召开听证会。”

2007年9月24日,丁四友等人获准经营市内至枫香岗班线客运。

对此,永通公司提出了异议,但并没有得到相关部门回复。

一知情者告诉记者,丁四友等人以个体经营形式经营该线路,其实并不具备资质。而永通公司为申请枫香岗至市内线路营运所购的8台中巴车,最终成了摆设,公司由此蒙受了巨大损失。

“回报”变成“累赘”

瞿光猛尽全部精力投入经营的公司,如今他已有想放弃的念头。然而,选择放弃,又让他于心不忍。公司自2003年成立以来,几经风雨,董事长也是频频换人,直到现在的他。如今,永通公司已有员工300余人,每年上缴国家税费800多万元。公司也成了许多下岗职工的栖身之所。

瞿光猛告诉记者,2006年6月,在与永定区运管所的行政官司之后,相关部门曾考虑到永通公司的实际困难,为公司追加8台包车运输车辆,并得到了相关部门的签字同意。

2006年7月8日,永通公司从厦门购回总价值达200多万元的8台旅游大巴车。这8台车,并不是瞿光猛个人出资购买,而是加入永通公司的个体司机合伙,“有的是借亲戚朋友的钱,有的是借银行的钱。”

2006年9月5日,永通公司向永定区政府提出了“关于请速解决客运运力行政许可”的报告。而对于相关部门同意永通公司准予8台车辆以客运包车投放市场一事,现任交通局领导以该事为前任领导批示、自己并不知情为由,迟迟不予答复。

2007年8月20日,永通公司再次向永定区交通局、交管所提出了“要求办理上户行政许可”的报告,同样没有得到回复。

事情迟迟拖延,使得永通公司陷入了危机。

据悉,按照国家相关部委的规定,凡未达到欧Ⅲ排放标准的车辆将在2008年6月后全部停止上户,而永通公司购买的8台高档旅游大巴为欧Ⅱ排放标准。这意味着,如果这8台高档车不能及时上户,必将成为一堆“废品”。

瞿光猛面临的另一个危机,是来自永通公司的个体车主。面对新车不能上户、银行催还贷款的现状,永通公司的车主四处告状,让瞿光猛疲于奔命。为了维护稳定,瞿光猛个人从银行贷款补偿8台车车主的全部损失。此举也让他陷入困境,难以自拔。

2008年3月6日、5月4日、5月29日,永通公司向永定区交通局、交管所递交了“再次要求批准车辆入户”的紧急报告。

2008年6月5日,张家界市永定区交通局副局长、永定区运管所所长李小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永通公司欲经营的枫香岗至市内的班线车,在相关行政程序上有不妥之处,当然,主管部门也了解到永通公司在此过程中有所损失。

李小春还表示,他已收到永通公司递交的申请书,现已交永定区政府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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