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仁中说,妻子王福爱尸体放在院里已经十几年了。

多年前,李仁中与妻子王福爱在自家院子里合影(本图由李仁中提供)

长治市检察院认定长治县检察院对李仁中重新立案没有法律依据。

长治县人民检察院

李仁中的女儿见证了长治县检察院来家中搜查和殴打母亲的全过程。

李仁中家当年被搜查后的景象(本图由李仁中提供)

李仁中家徒四壁,但是仍然坚持为死去的妻子讨个说法。
山西省长治县贾掌镇原村耐火材料厂的会计李仁中因举报村里支部书记兼厂长的晋福昌偷税、欠税,反被该县检察院列为第一被告,与被举报人晋福昌一起作为犯罪嫌疑人被立案侦查。李仁中、晋福昌涉嫌偷税、欠税案遭遇了立了又撤、撤了又立、最终再次被撤销的反反复复。李仁中举报晋福昌偷税、欠税,不仅被当作了犯罪嫌疑人,遭到县检察院的迫害,还遭受被举报人晋福昌纠集流氓团伙的报复,弄得如今状告无门、人亡家破,妻子的尸体至今还停放在家中院子里,已有11个年头。
检察院自相矛盾
举报人反成犯罪嫌疑人
2008年6月底,记者乘车经过蜿蜒曲折的山路,来到山西省长治县贾掌镇原村,步行一段时间后,进入了李仁中家中。
进入破败的院子,记者第一眼就看见了正对院门的一座“坟茔”,砖石垒砌的低矮的台座早已残破,覆盖其上遮挡风雨的油毡用力一撕便能撕开。里面安放的便是李仁中妻子王福爱已成白骨的遗体,陪伴这具白骨的,只有“坟茔”旁王福爱10多年前亲手栽下、现在已经郁郁葱葱的一棵树。
在李仁中家徒四壁的住所里,除了纸笔等,几乎所有的家具、被褥、衣服都是10多年前的,李仁中就在这样环境里陪伴妻子的尸体过了11年。
李仁中回忆说,1993年9月,担任山西省长治县贾掌镇原村耐火材料厂会计的李仁中举报村里支部书记兼厂长晋福昌偷税、欠税,当年11月3日,长治县检察院却把李仁中、晋福昌共同作为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1996年2月12日,长治县检察院又对晋福昌作出免于起诉决定,对李仁中作出撤案决定。李仁中对县检察院的决定不服,认为晋福昌偷税、抗税达5.1万元,然而检察机关却将晋福昌偷税事实免去,将抗税事实减至28357.97元,并且以集体企业经济性质免于起诉没有法律依据,应依法处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长治县检察院的裁定,李仁中、晋福昌均提出申诉。1997年4月30日,长治县检察院再次作出刑事申诉案件复查决定。同年5月4日,对李仁中、晋福昌涉嫌偷税案重新立案侦查。1998年11月24日,长治县检察院又再次作出决定撤销李仁中、晋福昌案。
检察院粗暴办案
妻子无辜被打含冤死亡
1997年5月4日,长治县检察院对李仁中、晋福昌涉嫌偷税案重新立案,并下达了传唤通知书。传唤通知书上三名检察员分别为:冯平则、黄贵堂、李仁水。
2008年7月1日下午,李仁中早已远嫁的女儿李海艳带着她6、7岁儿子,与李仁中一起来到记者暂住的宾馆。李海艳是李家现在唯一的目击者,她亲眼见证了1997年6月2日那对她和母亲王福爱而言噩梦般的一天。
据李仁中的女儿李海艳回忆:县检察院来家中搜查是6月2日下午6点多钟,当时和母亲还有刚生产后的舅妈在家,父亲出去告状了不在家。来到家里的有检察院和村里的共20多人,母亲王福爱要求来人出示搜查证,对方拒绝出示。此时上来三、四个人将母亲从屋里摔倒在院子里,并拳打脚踢,然后将母亲胳膊反拧过来,把她的头按在石子堆上。
王福艳说再看到母亲时,她的脸已经被摔的青紫,小便也失禁了。接下来检察院的这伙人把家中翻了个底朝天,父亲的举报材料和村集体会计资料等物品全部被抢走。
检察院的人走后,李海艳的外公王衣法看到女儿王福爱遭遇检察院暴力执法气火攻心,20天之后便含恨而死。
此后,王福爱经常出现头痛、头晕、恶心,眼前仿佛有漂浮物等症状,但因母女一切行动都被村里监视,就没有去医院及时诊断。三个月的一大早,王福爱只说了句“看不见了”便晕倒在地,等到李海艳将母亲送到长治市和平医院时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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