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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考将全面提高质量 调减单独考试招生
作者:倪光辉 来源: 人民日报 时间: 08-09-27 10:01:14 编辑:chenzp

在9月25日举行的教育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表示,2009年研究生招生将进一步推进改革,加强考试管理,推行一系列新举措。

办公厅副主任兼新闻办主任、新闻发言人续梅主持新闻发布会

续梅表示,2009年研招工作将深化三项重点改革,优化调整招生学科专业结构,在初试、复试、推免生、单独考试等方面继续推进改革,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全面提高选拔质量。

第一,在巩固教育学、历史学、医学和农学门类初试科目改革成果的基础上,2009年硕士生招生考试将推进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初试科目调整及命题形式改革,按一级学科(群)设置考试科目,科学确定初试内容,提高命题水平和质量。同时,加大复试力度,生源充足的招生单位将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进一步提高复试的有效性。

第二,重点推进推免生工作的机制创新。高校在推免生名额的分配和推免政策上,要向拔尖创新人才、高水平学科以及特色专业倾斜;推荐和接收过程中要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学术专长等方面的考查,避免单纯强调学业成绩的做法。

第三,2009年起,将适度调减单独考试招生数量并调整招生专业,确保单独考试招生的质量。单独考试招生将主要用于国家急需人才的专业,面向艰苦行业和边远地区招收优秀的在职人员,另外还要求调整参考招生的专业结构,扩大应用性强的学科招生比例。

在加强考试管理工作方面,教育部提出了三项新举措。首先,加大对作弊考生的惩处力度,对作弊考生除取消所有考试成绩外,给予下一年度不得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处理。对于严重作弊的在校学生还要按照学生管理规定,追加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其次,进一步加强对考研(Q吧) 辅导工作的管理,加强对社会考研辅导活动的监管,禁止考研辅导活动进校园。第三,加强对命题人员的审查、培训、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确保命题的安全保密。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高校不得为学生考研而缩短正常的教学计划和授课时间;除考试大纲外,招生单位不得以其他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招生单位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考研辅导活动。(倪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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