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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广大媒体拯救的郴州农民
作者: 来源: 民主与法制杂志 时间: 07-10-25 11:35:27 编辑:gavin


《守望者的天职》专题报道之二 向正义的媒体与记者致敬——举报人黄元勋致本刊编辑部的信

我是湖南省宜章县浆水村农民黄元勋,从2000年至今,一直举报宜章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原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重大恶行。

在我遭遇打击报复,被宜章县公安局关押15天之后,无奈写下遗书寄给湖南省委张春贤书记。当地黑恶势力为阻止我举报曾出价10万元要买我的命。在这生死危难之时,是许许多多的媒体与记者给予我了无私的帮助与关爱。

我要特别感谢李根记者,在我失去自由、身陷囹圄时,他亲自来到宜章县拘留所看望我,为我交纳100元伙食费,并披露了事实真相。

在我生病住院时,《南方人物周刊》江华记者,《南风窗》田磊记者、总编辑朱学东和刘志明记者,,《湖南在线》吴明德记者等人,委托李根记者带来1000元现金和礼品到县人民医院看望问候我,并追踪报道,给予声援。

我还要特别感谢的有:

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组、《新闻会客厅》栏目组和陆筱川编导;

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曾小玲、徐胜记者;

江西电视台袁进涛、励斌记者;

成都电视台《新闻背景》主持人陈亮、李星记者;

湖南经视台徐亮记者等;

《潇湘晨报》倪志刚、周喜丰、张志强记者;

《南方都市报》龙志记者;

新华社于磊焕、刘非小、范军威、孙文祥记者;

《中国经济时报》庞皎明记者;

《民营经济报》谭茜琛、冯超记者;

《新京报》朝格图记者;

《财经》杂志罗昌平、季敏华记者;

《重庆晨报》郎清相记者;

《中国改革》杂志姜建生记者;

《中国舆论监督网站》李新德站长;

《中国安全生产报》黄雄记者;

《羊城晚报》易建成记者;

《人民日报》吴兴华站长、黄福高记者;

《新民周刊》杨江记者;

《中国劳动保障报》谢新吾记者;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申玉彪记者;

《长沙晚报》刘军、孙云记者;

《中国村官》杂志符嘉宝记者;

《中国煤矿安全生产监察报》谢春阳记者;

《法制周报》等等。

各媒体的领导和记者们,你们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不喝我一杯茶,不吃我一餐饭,为百姓、为正义,尽职尽责,你们是人民的好记者!

在郴州这场不见硝烟的反腐败斗争中,正是众多媒体与记者凭着正义与良知,勇敢披露了郴州官场腐败,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使得郴州官场腐败窝案大白于天下。李大伦、曾锦春的倒台,让当地百姓欢欣鼓舞,为党中央反腐败涂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一篇篇关注民生、彰显正义、呼唤良知的报道公布于世,让人动容,让人震撼……

男儿有泪不轻弹,可是,写下这封感谢信时,我已经泪流满面……泪水里浸含了我对社会上好人的感恩之心,这封信也是我的感恩录,我要表达内心的感动与感激!

感谢你们为郴州的反腐败付出辛勤的努力,感谢你们对我的保护与关心!

你们是我的恩人,给予我生存的空间、生活下去的勇气,改变了我的人生,并赢得了正义和法律的尊严!

你们感动了中国、感动了社会,我含着泪水再次向你们道谢,并祝福你们——

愿好人一生平安、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向你们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湖南省宜章县浆水乡浆水村十一组 黄元勋

《守望者的天职》专题报道之三 媒体是举报人的坚实后盾

杨 涛

举报人黄元勋在他的感谢信中一口气列出了十几家媒体和几十位记者,表达了他最诚挚的感激之情。我以为,这些媒体与记者的确无愧于黄元勋的感激,无愧于“无冕之王”的称号,无愧于我们这个时代,值得我们致敬。

在法治不十分健全的今天,我们的媒体与记者走在了舆论监督的前沿,走在了反腐斗争的前沿,的确成为了举报人的坚实后盾。

在《“举报联盟”蜀道行》的报道中,给我最大震撼的是这样一个情节:李民主为了举报贪官曾锦春,到湖南省进行多方举报,2004年元月,湖南省有关部门点拨李民主去找媒体投诉。就此,我读出了两重意味深长的画外音——

第一重画外音是,我惊叹于我们的监督机制在一些地方仍处于守势。理论上,我们对于官员的权力监督有多重:就监督内外关系而言,在外部我们有人大、纪检、检察监督、群众监督,在内部有行政系统的自身监督;就监督的层级而言,我们有上级监督、平级监督以及下级监督。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下级监督太软、平级监督太难、上级监督太远。别的不说,就举报郴州纪委书记曾锦春来说,举报过程为什么如此艰难?

就下级监督而言,群众监督在郴州遭到无情的打击,当地公安和司法机关干脆沦为曾锦春的“私人打手”,成为他进行打击报复的工具;

就平级监督而言,连市委书记都与他沆瀣一气,公检法惧于曾锦春的淫威而沉默寡言;

就上级监督而言,有实权的部门和领导也长期或被曾锦春蒙蔽或为其遮掩,没有实权的部门即使知情也只能给举报人出出主意,“找媒体投诉”。

第二重画外音是,媒体监督有力量,能为举报人撑起一片天,是举报人的坚实后盾,这在全社会已达成基本共识,让我们能在某些被贪官一手遮天的地方看到希望。

“有关部门点拨李民主去找媒体投诉”,无非是让媒体能深入揭开腐败的盖子,见诸阳光,引发公众愤怒,进而引起高层的重视,彻底查办贪官。

事实上,曾锦春的落马,正是得益于媒体的报道从而引起高层的重视,媒体功不可没;其实,何止是曾锦春案,有多少腐败案件都是媒体身先士卒,冲锋陷阵,“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成为举报人的坚实后盾。

而且,媒体是举报人的坚实后盾,不仅是公众共识,而且也成为了贪官们的共识。贪官们天不怕地不怕,群众的举报信转几手就能到他们手中,可是他们就怕记者来采访,出了事情,第一要务就是要封锁消息、应付记者。

正如美国职业新闻家约瑟夫·普利策所说:“倘若一个国家是一艘航行在大海上的船,那么新闻记者就是伫立在船头上的守望者。他要在一望无际的汹涌海面上观察一切,审视不测风云和暗礁险滩,并及时发出警报和预告。”

今天的中国,媒体的多元化,都市媒体的出现,网络媒体对传统媒体的冲击,都让我们的媒体与记者更具有了“挖掘事件真相,获取第一手新闻的‘扒粪精神’”,敢于和乐于充当举报人的坚实后盾。

不过,今天媒体的监督处境并不容乐观。在今年第18期《民主与法制》杂志的报道中,权威人士与专家、学者提出了很多建议,比如给举报人奖励、给举报人特别的保护措施、健全我们的监督机制等等,我以为这些都很有意义,但当务之急却是要保障媒体的监督权利能够畅通无阻。

在诸多案件中,我们看到不仅举报人受到贪官的打击报复,而且帮助举报人、报道腐败新闻的记者也成为贪官的“眼中钉”。

湖南郴州当年在原市委书记李大伦的主政下,原宣传部长樊甲生就是一位“新闻灭火队长”,他利用收买、利诱和威胁手段对付来自各地的新闻媒体和记者,曾锦春在举报信中长年屹立不倒,大概也有樊甲生的“功劳”。

当然,记者开展舆论监督,必须遵守新闻纪律,坚守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掌握好“度”。因为只有这样,舆论监督才会产生最积极的效果。但是,舆论监督决不能因贪官的阻挠而中止。

什么时候,当我们的媒体监督能顺畅,记者的眼睛能检视到被腐败熏染的角落时,就是贪官的末日来临之时,更是举报人扬眉吐气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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