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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伤员治疗理应“全民埋单”
作者:盛大林 来源: 国际在线 时间: 08-06-04 10:41:40 编辑:solar


从四川有关方面传来的信息是,此次地震中所有受伤者的医疗费用都由国家支付。四川省卫生厅伤员转运组组长郑忠传表示,所有地震伤员的医疗费用将由卫生部协调国家各相关部门统筹解决,“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目前每个伤员都没有承担任何医疗费用。”(据6月2日《新京报》)

这样的消息,丝毫也不让人意外,因为国家为地震伤员治疗支付医疗费是顺理成章的。

截至6月1日12时,四川汶川地震已造成69016人遇难,368545人受伤,失踪18830人。这样一场浩劫,既是震区的灾难,也是国家的灾难。国家设立“全国哀悼日”,包括国家领导人在内的所有中国人为地震罹难者默哀,也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既然是“国难”,那么国家就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地震发生后,国务院立即成立了抗震救灾总指挥部,人民解放军、武警官兵、公安消防等属于国家和政府的救援力量迅速投入到了抗震救灾之中,也就是在履行国家的责任。

这样的“国家责任”所包含的内容很多,它不仅要求把所有被埋被困人员解救出来、尽可能把所有死难者的尸体挖出来,而且要做好各方面的善后工作,比如受伤者的治疗以及孤儿孤老孤残的抚养或扶养,乃至灾后的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都需要政府的帮助。这意味着,国家为地震伤员埋单不仅是应该的,而且远远不是结束。当然,“国家埋单”实际上就是“全民埋单”,因为国家财政的钱来自于全体纳税人即全国人民。

地震给灾区群众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是非常巨大的。无数家庭的房屋、粮食、衣物等几乎所有财产都化为乌有,如果没有存款或者债权,就相当于一无所有,让震灾伤员支付医疗费用也是不现实的。

那些医疗费用对于劫后余生的震灾伤员来说,可能是负担不起的,但如果让13亿中国人共同分担,那就不再是负担了。灾后踊跃的捐献也充分说明,绝大多数中国人都很愿意分担一些灾区的苦难。政府救灾是一种“责任”,而民间捐献只是出于“道义”——前者是必须的,后者是自愿的。既然有那么多人在责任之外还愿意出力,那么应尽的责任就更不用说了。

诚然,有些震灾伤员可能还有能力支付医疗费用,比如他们震前有不少存款或者拥有不少债权,甚至也没有亲人在地震中遇难。也就是说,他们并不需要政府的救助。按理说,不免除这种伤员的医疗费用,也是可以的。不过,这种伤员所占的比例肯定非常小,而且甄别起来也很麻烦。因此,大可不必在这个问题上斤斤计较。大难刚过去,宽厚很重要。虽然受灾程度有大小,但所有震灾伤员现在都是需要温暖的对象。几十万伤员的医疗费虽然不少,但十几亿同胞组成的胸怀更加宽广——就让受伤的同胞尽情地享受祖国大家庭的温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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