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指挥部对顺利商厦采取了断水、断电、驱赶经营户等强迫措施。其后,于2001年7月20日凌晨5时许一举将顺利商厦强行拆除。
2001年9月5日,杨白云于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控告长沙市政府对顺利商厦的违法拆迁。
长沙市中院先后于2001年11月15日和2002年4月6日两次开庭审理此案,长沙市政府的代理人彭国元第一次拒绝举证,并当庭向审判长提出把此案移交天心区人命法院审理,长沙市中院没有采信,第二次开庭时,彭国元等人以“集体出差”为由不到庭,至此,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无法审理该案件。
杨家人称当时承办的法官说“我们端着市政府的饭碗,怎么判?还是让市政府解决吧!”
杨白云曾就此事多次上访。
天心区信访局在向省、市信访局的汇报材料中,杨白云发现大量虚假情况,而最明显的是,天心区政府将顺利商厦距黄兴南路西线24米改为仅16米。
如果16米的间距成立,那杨白云的顺利商厦就是长沙市政府修建步行街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范畴,理所当然要拆迁。
“主审法官竟为拆迁指挥部负责人”
2003年7月19日,杨白云诉市政府拆迁指挥部案移交天心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审理。
杨家人告诉记者,负责审理此案的天心区法院副院长文彩,同时也是步行街拆迁指挥部的主要领导。
杨家人提出了“要求文彩回避”的要求,但并未获准,之后开庭期间,曾数次休庭,最后,法院最后判定“似同自动撤诉,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天心区法院的裁定还造成杨白云不能上诉,只能待6个月后才可重新起诉,可杨白云在规定的时限之内重新起诉时,长沙中院以同一事实不能再诉为由,彻底关闭了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大门。
政府违法背后的利益链条
付诸法律无门,杨白云只能上访。
至今,他没有得到开发商的分文补偿。顺利商厦地仍旧是他的。
据杨白云告诉记者,顺利商厦尽管被人强拆,但开发商三兆公司仍无法办理该地的相关手续,尽管其支付了17000多万元的转让金。
杨白云称理由之一没有在转让协议商签字,但杨白云仍有顾虑。据杨白云回忆,因当时丢失身份证时来到公安局重新办理,结果发现自己在公安局户籍资料上的头像被一个“秃头”代替。是否有人假借自己的名义与开发商签订转让协议,杨白云曾就此多次询问开发商三兆公司都遭拒。
其二,1996年杨白云以顺利物业公司向中国银行贷款 560万元购买了顺利商厦,因为有银行的外债没有清偿,顺利商厦的相关手续办理难以为继。
杨白云还告诉记者,1998年顺利商厦经长沙市房地局评估事务所评估价巳达1700多万元,到2001年该商厦被拆时,已上升到数千万元。
按照长沙市房地产局[2001]107号预售批复,售价超过了3万元每平方米,如果按3371.67平方米计算,顺利商厦则可售过亿元。
“当时拆迁时算的补偿为3000元左右,但开发商当时已开始对外销售,价格在两三万元不等。”杨白云对如此低的补偿感到不可思议。
如今,开发商在商厦原址上建成了相同结构的四层商铺,目前售价更是高达10万元每平方米以上。
据悉,长沙市步行街领导小组原副徂长、时任长沙市财委主任的缪佐明因腐败获刑。
2004年,经长沙市财委抽调到指挥部的一位女士举报缪佐明等五人用私分款每人购买了50万元城市建设债券。
长沙中院(2005)长中刑二初字第73号判决书中显示,缪佐明因在“五一特区安置综合楼” 工程和商业网点建设资金上大肆受贿被判刑,并非步行街项目被起诉。
顺利商厦的1000多万元转让金何去何从向,杨白云疑虑重重。
对于顺利商厦,杨白云取得了50年土地使用权,即从1996年至2046年,在杨白云本人没有签字的情况下,土地是如何转到开发商名下?
当地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从长沙市2001年5月16日补发给开发商三兆公司的红线图可以看出,顺利商厦所处的位置,即不占用黄兴南路扩建后的路幅,又不是其他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完全没有必要拆迁。如果该商厦不符合商业街整体设计要求,完全可以通过业主自主改造或重建来达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