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小组长的盗伐
李全华本是新立村的理财小组长,按职责来说,可以称得上是全体村民公共财产的管家,应该说责任重大。
可是,李全华却辜负了村民对他的信任。他不但不行使职责,反而趁村里大砍树木的混乱之机,雇用油锯手大肆盗伐村里的树木。村上的党员杨宪忠等曾当场抓住李全华,并把此事向乡领导作了汇报,乡领导马上又向市林业公安局汇报情况,可是过了半个多月的时间,森林公安局却没有采取一点举措。
这位乡领导气愤地说:“我们已经尽能力挽回了集体财产不受损失,但是由于他们的不作为,导致让李全华不但将滥伐的树木拉走卖掉,而且居然又盗伐30多立方米木材,集体的财产损失已经无法挽回了。”
记者就新立村砍树事件,采访了七台河市林业局的张局长,他说:“目前正在走司法程序,市林业局鉴定不了。新立村村委会不服,说我们的鉴定有水分,不能把村民盖房子盗窃的木材也算在村上。”
疑犯仍然逍遥法外
对于新立村杨宪忠等村民的多次反映,七台河市没有任何部门对此做出处理。村民们又到省有关部门反映,最后在省信访办的要求下,七台河市林业局干涉了此事,之后下发了七林发[2007]38号文件,文件认定:经过调查,新立村村委会决定,申请采伐村集体林木,用以偿还银行部分贷款和村上修路,将林木出售给木材经销商侯长双,由他办理申请手续和采伐。
批准采伐面积为40公顷,采伐株数12600株,但是,经有关部门现场鉴定,一共超采351立方米木材。村委会对采伐管理不到位,采伐时无人全程监管,严重违反森林采伐技术规程,任由采伐人自由采伐,造成整个林分严重破坏,林分质量极大降低。
李全华批准采伐甲地,实际采伐乙地,系异地采伐,属于无证采伐,实际采伐442株树木,采伐蓄积立木93.6立方米。
他们已经严重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刑法》,已经构成滥伐林木罪,决定立案侦察,追究刑事责任。
文件2007年11月7日下发,可是记者12月27日采访时,村民们说,李全华已经在逃,村长和村书记还在四处活动,根本没有因为滥伐事件受到任何处理。
对于此事的进展本报将继续追踪报道。(网络报记者 单宝财 黑龙江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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