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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药商遭遇徐州警察野蛮执法
作者:特约记者 阳小青 法律与生活记者盛学友 来源: 华声国际传媒网 时间: 08-02-14 10:43:20 编辑:gavin

核心阅读:江苏南通药商王承志2003年7月7日被徐州警察从通州带走,7月9日以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37天后改为监视居住,11月14日被取保候审。2007年4月11日,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给王承志邮寄送达了撤销案件通知书。为讨回公道,王承志踏上了维权之路。

王承志涉嫌诈骗被刑拘

王承志介绍,彭庆硕等人把药买走以后不久,“彭给我打电话横挑鼻子竖挑眼,说最后一批货没赚到钱,让我退5万元钱。考虑以后能长期合作,我表示可以退三四万元。”

2003年5月上旬,王承志委托郁文冲律师处理他和康弘公司购销合同纠纷。

5月12日,星期一,上午10时,在徐州市汉园宾馆,郁文冲代表王承志和李孟义等人谈判,鉴于康弘公司“要求退还货款没有法律依据”,同时考虑“将来双方还要合作”,郁文冲说,“我们同意最多退款三万元。”上午没有谈妥。下午两点钟,郁文冲给李孟义打电话,“提出如果对我们提出的3万元不感兴趣,下午就没必要见面了。李孟义提出不要关门嘛,双方还可以再谈。但是,下午谈崩了。”

2003年5月26日,江苏某报刊发了该报记者报道《采购抗非药品遇骗局》。王承志感到“要出事了”。

郁文冲对曹铁、夏卫峰、胡志军、陈红军等多位证人进行调查,他们均证明王承志如数发了货,“属于即时清结”。

6月11日,郁文冲和另一位律师给徐州市委政法委、检察院和徐州市公安局、云龙公安分局发出了《法律意见书》,明确指出康弘公司与王承志之间的两次交易,均属钱货两讫的即时清结的交易行为,王承志不涉嫌刑事犯罪,如果康弘公司报案要求追究王的刑事责任,那只能视作报假案,敬请不予立案,如已立案,也敬请在调查核实后依法作销案处理。并附上了调查材料。

6月13日,郁文冲再次将《法律意见书》寄给云龙公安分局。

7月7日晚,王承志被抓获,7月9日被押往徐州。

7月10日,郁文冲又一次给徐州警方递交《情况反映》,指出“王承志发货的事实存在,希望能引起应有的重视。”郁文冲说,“遗憾的是,还是没引起重视。”7月10日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也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直到8月4日16时,律师才被允许会见了关押在看守所的王承志。会见时,办案民警成周、李忠在场。王承志在谈话笔录上称警方“一派胡言”、“一点自由也没有,周福海辱骂我,拍桌子”、“李孟义一起从南通到徐州,一路上还威胁我”。

法律服务工作者李孟义亲自参与办案

王承志说的“李孟义一起从南通到徐州,一路上还威胁我”,其在很多网站论坛上发的贴子《黑案的始末》也有记载,“(2003年)7月9日,成周、李忠到南通带人时,车上共7人。彭庆硕和李孟义就在其中,李孟义俨然一个头目。警方办案,李孟义他们跟着抓人,并指挥警察,还威胁、辱骂我,这合法吗?!”

李孟义系河北省邢台市法律工作者协会副会长、邢台市平乡县正大法律事务所主任。李孟义后来说他在徐州有关系,“徐州市公安局的我认识人不少……还有那个姓刘政法委书记,跟我关系挺好。”“刘书记呢……我后来打过电话,刘现在退二线了……还有大队长我们关系都不错……”

在办理“非典药款被骗”案时,李孟义说他“去了9次……调查取证跑了好长时间”。那个人被抓以后,“人也关了也扣了恶气也出了……把他收拾得不轻……后来改变强制措施,最后弄到宾馆里头,保安看着他,在这中间跟保安打架,保安也没少收拾他……在那里头那说是宾馆,在外面那都是铁笼子,那跟监狱没啥……”

李孟义介绍,2005年给那个骗子嫌疑人下结论,“这个案子办得没错……到后来文就是这么写的,他们有文,传过来一个,他说我们的报告,你看一下……最后就是说他还是犯罪嫌疑人,没有把案件撤销,还在继续侦查……后来他们成立纪检组也跑到这调查过我,我说他们徐州公安确实是秉公执法,依法办案,这有好多事情都是我陪同的,我可以证明。”

李孟义说办理南方那个骗子的案件,“我都亲自去了好多趟,有些东西人家是不知道的,我们办案是有关系的,就是因为我亲自掌控这个案情的发展,除此之外呢,我想再调查案情的深入不是没有可能,后来就要他们去办了……”上南方办那个案子,“人家那边用了不过6--5万块钱。”

2003年7月9日,王承志以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37天后,被监视居住,11月14日,涉嫌诈骗、非法经营的王承志被取保候审。

真的如同李孟义所说,直到2007年4月11日,王承志案件才被撤销,“这么多年,我一直背着一个犯罪嫌疑人的黑名!”

办案警官周福海的短信辱骂

2003年11月14日,王承志被取保候审,获得了人身自由,“开始给我定的是涉嫌诈骗,接着是非法经营,取保候审时又变成涉嫌诈骗、非法经营两个罪名了。”

王承志给时任云龙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的周福海打电话,“问他为什么迫害我,他却张口骂我。再打电话,他就不接了。我给他发短信,问他为什么迫我。”

王承志没想到,周福海会给他发短信,“更没想到,他会骂人!”

其中,周福海发给王的一条短信内容是:“王乘志:你是个罪犯,人渣,弱智!你他妈的去死吧!”(时间是2005年10月25日13时23分)

“短短几分钟时间里,周福海一直不停地发同一个内容的短信。”王承志说,紧接着,周福海发来了第二个版本的短信:“王承志:你是个罪犯,人渣,弱智!你他妈的去死吧!你永远逃脱不掉法律对你的制裁!正义之剑时刻准备刺向你罪恶的肮脏之躯!”(时间是2005年10月25日13时32分)

“2005年10月25日,就在我给徐州市公安局领导写信反映周福海问题时,”王承志说,“周福海又给我发来了第三个版本的短信。”

周福海的第三个版本的短信内容是:“王承志:你是个罪犯,人渣,弱智!你借非典之机大发国难财,你是一个披着人皮的畜生!你他妈的去死吧!你永远逃脱不掉法律对你的制裁!正义之剑时刻准备刺向你罪恶的肮脏之躯!”(时间是2005年10月25日14时41分)。“这条短信,周福海从上午一直发到晚上,”王承志说,“最少发了有200次。”

王承志辗转无眠,于2005年10月26日0点28分给周福海回复短信,内容是:“周福海:你的一切言行,都证明你很清楚我是被敲诈的,但你却反办我诈骗,为什么?……你说我大发国难财,有你的道理,但商业的规则就是利益的最大化。……你作为一个受过教育的警察,怎么可以这样没有是非?!……我一直怀疑你究竟有什么大难处。……请告诉我,对你没坏处。”

周福海随后给王承志发来短信:“王承志:你是个罪犯,骗子,人渣!你昧着良心骗来的钱、借非典之机大发国难财,你怎么能忍心去用,你就不怕遭到千夫所指、万人唾骂,遗臭万年。你如不赶快忏悔,必将妻离子散,断子绝孙!你会惶惶不可终日。你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正义之剑永远在你头顶高悬!忏悔吧,王承志,你这个人渣!”(时间是2005年10月26日9时37分)

到了2006年,周福海还没有忘记给王承志发短信,“即使是除夕,他也没有停止发短信咒骂我。”其中,周福海发的一个短信的版本是:“哈哈!王疯子,你是疯狗、人渣、畜生、败类、骗子、罪犯。正义之剑永远在你这个罪犯头顶高悬,祝你狗年伏法早死!”(时间是2006年1月28日17时26分——除夕日)

“无论是白天还是深夜,无论是上班还是休息,周福海总是不停地给我发短信,对我诅咒、辱骂、人身攻击!”王承志说,“这样的短信,我收到了千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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