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打3米5的锚杆 用手就能拔出来

记者在空洞随便拿出一根锚杆,总长度只有90公分
五十多岁的高地牛对记者说:“我干了大半辈子隧道工程,山南海北去的地方多了,从没有见过这样糟糕的工地。”
他告诉记者:“因为层层转包,层层分包,层层剥皮,如果按图纸要求施工,干的越多赔的越多,单价太低了,根本没法干。”
记者:“没法干,你们不是干了一段吗?”
老高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就那么干呗,反正大家心照不宣,没人管。”
记者:“我们去过工地,工程技术人员告诉我们,隧道里的空洞主要是因为放大炮造成的,你不是主管放炮的吗?你怎么看?”
高地牛:“不一定。那个地方的石头是一层层的,很容易脱落,一掉一大片。”
记者:“按照工程规范,洞内拱顶周边打炮眼的间距不得大于45公分,三车道,那么大个洞,你们一次打多少眼?”
高地牛:“那谁能记清,反正我们是晚上干活……”
记者:“来的时候我看过图纸,出洞口上面的护坡不是有锚杆,图纸要求是打3米5深,你们打多深?”
高地牛笑了笑:“3米5?他们截下的钢筋还不到一米,我们打3米5有啥用?”
记者:“钢筋是谁管的?你刚说的他们是谁?”
高地牛:“全是陈克贵管的,我们是分包一个项目,只管打眼和放炮,陈克贵才是包工包料,前面的两包啥也不管,图纸上规定直径25的钢筋都变成了22,不信你们到工地拔一根看看。”
记者:“能拔出来?”
高地牛:“截下的钢筋总长度不到1米,是用铲车顶进土里的,深度不到80公分,怎么拔不出来?你想设计3米5的锚杆,只有80公分能顶吗!”
从福建采访结束后,记者再次来到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朱峁公路工地,按照建设工人高地牛的指引,记者用小锤敲开了出洞口顶部用水泥砂浆喷的防护坡(这里正好是建设方作为证据保全而保留的几处山西路桥一公司施工的工程的其中一处),令人吃惊的场面出现了,由于施工时喷浆时的底部是虚土,经过两年的水冲下沉,整个护坡与隧洞口砌筑物的联结处全是巨大的空洞,居然能钻进个人,原认为天寒地冻,取一根锚杆不会像老高讲的那么容易,事实连拔都不用拔,由于里面像蒙古包一样全是空的,记者随便取出一根,用卷尺一量,全长只有90公分,工程质量低劣令人吃惊。
隧道顶部喷浆层下面是空的 挡的全是石棉瓦

质检部门在检测中查出施工方用石棉瓦砌筑的涵洞工程

山西省交通质检站所作出的质检通报
黄国林,31岁,福建省福清市渔溪镇郎官村人,是保德县朱庙公路主体工程高地 隧道的喷浆工。
记者:“你在工地主要是干什么工种?”
黄国林:“喷浆工,给隧道岩壁喷混凝土砼浆,起支护和保护作用。”
记者:“我来这里之前,看到过你们所干的高地 隧道的鉴定报告,报告显示你们所喷支护后面有很多空洞,还有石棉瓦?”
黄国林:“知道,我们干的能不知道?”
记者:“知道不知道这样干不合格?”
黄国林:“知道。陈海明把开挖和支护肢解包给了几拨人,各管各的工作,开挖的为了快,少打眼就放大炮,所以超挖的地方特别多,按规定必须用片石把多挖的地方填起来砌好,再布网喷砼,他们包给我们的单价一立方是45元,都那么干赔死了。所以就采用石棉瓦挡住喷,喷完后石棉瓦后面肯定是空的。”
记者:“谁买的石棉瓦?谁让用石棉瓦的?”
黄国林:“我们是包工不包料,石棉瓦是陈克贵让用的,是他们在保德桥头买的。”
记者:“用石棉瓦的地方多不多?”
黄国林:“超挖的地方挡的全是石棉瓦,在喷好的洞里走,顶上掉下一块小石头,就能听到石头从洞顶部往下滚的声音。”
记者:“这样的工程有没有安全保障?”
黄国林:“图纸要求喷25公分,为了省料,陈克贵只让喷18公分,最薄的地方还有10多公分的,里面的钢丝网距要求的是15公分乘15公分,实际用的全是25公分乘25公分。钢筋的焊接口交叉要求10公分,实际只让交叉5公分。间距要求1.2米,实际间距全是1.5米,怎么省料、省钱怎么来。你想能好吗?!”
第三包工头陈海明 仍欠施工队8万多元
在采访中,小包工头高建良拿出了第三包工头陈克贵写给他的欠款条,证明山西省保德县朱庙公路高地堎隧道由高建良开挖,工资的85%己付清,其中15%余额款(计83801.72元)由保德工地还款,时限为6个月,落款为2006年4月25日。
两年过去了。说到这里高建良掉下了眼泪,他说:“我是卖掉了空压机才凑够工人路费回的家,两个春节了,都没见陈克贵回家过年,山西路桥一公司把我们坑苦了。”
什么叫转包:
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覆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承包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摘自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87条。
什么是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建设单位堡认可,承包单住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三)施工总承包单住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立的;
(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摘自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
关于禁止转包、分包的法律规定:
我国《合同法》272条规定:
总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其自己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一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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