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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引发冲突 青岛一公司6员工被打伤住院
作者:孙继斌 来源: 法制日报 时间: 08-02-03 13:31:06 编辑:gavin




上图为被打员工程建建(左)向记者出示血衣



上图为引起公司员工强烈不满的报道

专家:普通劳动纠纷处理不当可能引发“民转刑”

山东青岛三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利集团)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近日,该公司与一家地方媒体的纠纷在青岛传得沸沸扬扬。而这场纠纷的起因是该家媒体关于三利集团一位技术人员跳槽的报道引起了三利集团下属的青岛中德美水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德美公司)员工的强烈不满。而普通的劳动争议最后竟发展成一场治安案件,更是引人深思。

技术人员不辞而别 三利集团提起仲裁

大专毕业的赵国军在2007年1月1日与三利集团签署了一份15年的工作合同,从事技术岗位工作。

合同在规定了工资、待遇等条款外,特别约定:技术人员或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违约的,应向企业支付50至100万元的违约金,从事一般性工作人员违约的,支付30万元的违约金;如果企业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期限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员工支付30万元的违约金。

合同签订了以后,赵国军被安排在集团技术中心工作,不久担任了工程设计处的副经理。但是干了几个月以后,赵国军就以病假为由不再来公司上班,并向单位写了辞职信。三利集团认为赵国军违约,在2007年12月向青岛市城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劳动仲裁,要求赵国军支付违约金20万元。

记者注意到,赵国军与三利集团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而且,在这份合同以外,赵国军还写下了《加入公司申请》等三份附件,明确“对合同各条款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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