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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行唐岗头上村伐林毁约谁人管
作者:本报记者 于海彦 王芳 河北摄影报道 来源: 网络报 时间: 08-03-13 10:57:43 编辑:gavin




扶贫变压器安装在砖厂旁



2002年12月3日岗头上村开具的续包果园20年押金收据



村西南城道两侧路树砍伐后未补栽



沙岗一处宅基地地基



沙岗园林区林地现状



沙岗园林区林地原貌

河北省行唐县独羊岗乡岗头上村的村民与该村村委会之间因为果园承包的纠纷已争吵了近半年。村民们与村委会在果园承包价格上存在分歧,村委会拒绝履行原签订的果园承包合同,要求重新承包引起纠纷,村民们多次向政府部门反映问题,但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

承包合同履行中 村委会要求变更

2002年春,岗头上村把315亩的梨园根据梨树大小、好坏划分32片向全体村民发包,方法为:有意承包梨园的村民均须向村委会交纳5000元“说话费”,不交“说话费”无权承包,承包底价由村委会确定,承包户均可竞价承包,竞价成功签订承包合同。

2002年2月6日村委会根据竞价结果分别与承包户签订了每亩每年42元至155元不等,为期10年的承包合同,并收取了5年的承包费和10年承包费的10%作合同押金(相当一年承包费)。

同年9月15日,独羊岗乡政府为落实国家退耕还林政策,与岗头上村签订了《独羊岗乡退耕还林工程任务目标责任书》,由于退耕还林任务由林业部门免费提供种苗并落实粮食、现金补贴等优惠政策,加上当时梨的市场价格低,最后经承包户同意,村委会决定把梨树刨掉并根据要求栽种枣树。

这样原合同依据梨树大小、好坏的竞价结果已显失公平,新栽枣树几年内又不会有收益,加上根据国家退耕还林政策需签订50年的合同,所以需要对原合同条款进行修订并延长合同期,村委会通过召开两委会、党员会议和村民(每户1人参加)大会讨论并进行协商,与原承包户于同年11月1日签订了“退耕还林果园延包合同”。合同主要约定重新作价和延包,具体修改为:原合同前6年有效,延包时间为44年,共50年,延包期间(自2008年1月1日至2052年12月31日)承包价格统一定为每亩每年50元,并约定“签订延包合同之日起收缴全延包期前20年每亩每年5%的押金”,承包户已按合同约定缴纳。

截至2002年12月30日,承包户均取得了河北省退耕还林(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的《河北省退耕还林粮食供应及现金兑现证》,承包地所栽植枣树均通过了行唐县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公室验收。记者在该“兑现证”退耕户须知中看到这样的条款:“实行个体承包,按照‘谁造林,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实行责权利挂钩,把造林和管护承包到户到人,承包期一律延长到50年,允许依法继承、转让。”

2003年岗头上村村委会换届选举,重新调整了村班子,金同林当选为村书记,金新良当选为村主任。2006年再次换届选举时由于种种原因未能选出村主任,金新良也未再次当选,后来也未再组织选举,2003年村班子一直继续留任至今,金新良也一直代理村主任。换届后,承包户的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和现金补助均逐年兑现,在兑现证经办人签字栏均为金同林和金新良的签名。

2007年9月3日村委会突然以“村委会原成员在未经全体村民大会讨论,也未按民主议定程序议定的情况下,又与被告就同一地块承包地签订了‘退耕还林”果园延包合同,该合同中的承包价格及交纳办法侵犯了广大村民的利益,且程序违法。”为由,把全部承包户起诉到行唐县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变更承包价格。承包户们均不同意村委会的说法,村民们自发组织252户(全村共330户左右)村民以签字按手印的形式向法院递交证明,表示“当时村民同意,符合全体村民意愿。”村委会于12月1日提出撤诉,行唐县人民法院于12月3日做出民事裁定:准许原告岗头上村委会撤回起诉。

但村委会仍坚持拒绝履行第二次签订的延包合同,要求承包户按第一次签订的承包价格交纳承包费,承包户却坚持按合同规定交纳承包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后村委会把原承包地块重新划分为7块,并收取部分村民的“说话费”,准备强行重新承包,此举引起原承包户的普遍不满,均表示不同意,他们的理由是:延包合同是根据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签订的,并且正在履行中,承包户都没有违约行为,而且,合同一经签订就应具有法律效力,在国家政策不变的情况下,其合同不能随意变更。

林地变成宅基地 防护林遭滥砍无人管

该村有100余亩林地属于防护林,植有1200多棵速生杨树。两年前,村委会把这块林地划分后作为宅基地出售,村民以交“说话费”的方式取得竞买宅基地资格,又以签订50年“承包合同”的方式取得使用权,虽然合同约定:所承包的土地归承包者管理使用,地上所栽种的树木由承包者管理受益,只能在所承包土地上搞种植养殖业,不允许在土地上搞永久性建筑。但是竞买者交钱后都把树木砍伐变卖,村委会也没有制止,目前原栽种的速生杨仅剩10多株,地貌也已严重破坏,并有多处打了地基。

该村村西南城道两侧都植有路树,西至东市庄村上千米的道路两侧有杨树几百棵,被村委会私自砍伐变卖,变卖款村民都不知用到何处,现在仅存的几棵树是属于村民个人的。村民们说,即使是通过林业部门批准砍伐的也需要重新补栽,但至今仍未补栽一棵树,真让我们百姓心寒。群众对林地和路树遭非法砍伐都觉得可惜,对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不闻不问态度非常气愤。有群众说:“他们胆子太大了,防护林都敢砍,路边树也砍的一颗不剩,事后也不补种,听说这样做都是违法的,可就是没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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