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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欺诈翻新 消费者维权艰难
作者:郑娟 来源: 网络报 时间: 08-03-13 11:13:13 编辑:gavin

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08年年主题定为“消费与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尤其是商家更应为消费者的权益做出努力,但不少商家却设计了种种全套。。。。。



编者按

“3•15”是消费者的节日,维权是这一天的主题。

近年来,商家“欺负”消费者的手段不断翻新,早已不局限于早期的质量不合格、“三无”产品,而是发展到商品标识不符、虚假宣传等“高级”方式。

面对商家的欺诈,消费者也“进化”了许多,他们会依法在商家欺诈时双倍索赔,或根据商家不同的欺诈方式,变换自己的应对方式,但就在消费者的权益越来越得到法律的保护,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的当今,却也有不少消费者滥用了自己的权利,使很多商家有苦难言,甚至在某些时刻还成了弱者。1.5元啤酒有异物,竟遭敲诈勒索50万元;菜里被放蟑螂,还遭索赔上千元等等。

心理学上有一个重要理论——“用希望别人对待自己的方式去对待别人”,这个道理同样可以应用在商家与消费者之间,当我们换位思考的时候,也许诸多的纠纷可以得到解决。

社会在进步,商家的花样百出,消费者也毫不示弱,未来的发展不在我们预料,但可以肯定的是,以“欺诈”应对“欺诈”,这样的方式很难走远!

在“3•15”这天到来之时,我们在要求改善医患关系的同时,也该提倡和谐的“买卖”关系。

今天,我们分两版推出消费者维权与商家维权的特版,精选了一些能反映现实生活侧面的案例,以期给消费者和商家一些提示和警示。

“特价”食品藏猫腻

刘女士家住北京市蒲黄榆小区,2008年3月7日晚上,她到家乐福方庄店购物时,遇到一件令其甚为气愤的事。

一进入家乐福超市,她便看见装饰美丽的花车上写着“特价商品一元、三元、五元、八元”的字样。据刘女士所言,当时花车周围聚满了选购者,每个人都在开心地挑选松子、开心果、豆腐干等食品,她也加入选购队伍,耗了将近1个小时选出一筐自己爱吃的食品,粗略计算出所选食品共计60多元。

这时,有人质疑说:“这些食品平时都很贵啊?现在这么便宜,不会是骗我们吧?”碰巧花车不远处有个检查价格的机器,于是大家陆续到机器处验证食品价格,结果十分令人意外:开心果10多元、松子20多元,刘女士原以为60多元的食品实际价格为200多元。

随后,刘女士就此询问超市工作人员,对方表示那些食品是一些顾客挑选后不要了而扔在花车中的,但刘女士又折回花车处,数了数花车中的松子约有100多袋。

3月8日,刘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哪个顾客会选了100袋松子又突然不买而放在花车上?我早就听说过家乐福方庄店老是出问题,昨天回来后我在网上输入‘家乐福方庄店’六个字,没想到搜出很多负面新闻,他们这种行为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也让家乐福的形象大打折扣!”

法律分析:消费者的知情权应得到保护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陈奎律师表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

在这件事情中,家乐福超市应当在商品上明码标价,商场解释是因为其他顾客的行为所致,显然不能成立,其行为侵犯了刘女士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

消费者的知情权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与消费者知情权相对应的就是经营者的告知义务,家乐福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在这件事情上存在明显过错。

房屋代理公司有多少信誉可言

2007年9月14日,在北京工作的程先生在赶集网上看到“个人出租房屋”,他随即给“那个人”打电话。等电话接通后,程先生才发现对方是房屋代理公司的业务员,本想挂掉电话,但想起自己租住的房屋马上到期,且工作单位又有变动,加上对方一再表示,“我们是正规的代理公司,决不收取中介费”。于是,程先生当即和对方约定第二天看房。

次日看房以后,虽然程先生对房子并不很满意,但考虑需尽早租到房子的现实问题,经过该代理公司业务员的一番劝说,他当时便交了900元押金(一个月房租)。一周后,程先生到代理公司签订租房合同时,才发现有诸多不可思议的问题:卫生费20元/月,全年就是240元;有线电视费336元/年;室内没有床,如果加张床,就没有床垫,若加床垫则没有床。

针对上述问题,程先生向负责签订合同的业务员提出质疑,业务员表示这必须由主管进行回答。他立刻给主管打电话询问,对方很粗暴地丢下一句,“爱租不租,不租拉倒”。程先生当即就向该代理公司的总经理反映此事,对方不置可否。

碍于已交过押金,另找别的房子又要大费周折,程先生最终还是租下该代理公司负责的这间房屋。如今半年过去了,程先生仍对此代理公司的行为耿耿于怀,他气愤地说:“签完合同后,这帮人跟变个人似的,且不说交上的各种费用已相当于中介费,就连最初装宽带的承诺也没有兑现,还不负责任地说‘我们那么多客户,不可能只为你们负责’。这些人根本就不讲信用,这种公司简直就是骗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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