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走进超市,特惠、打折等非常抢眼,吸引着顾客

在搞活动时一些超市要求供货商无条件的降低价格,从而就有了超市有的打折、特惠现象
商品进超市,特别是外资大型超市,需交纳一定的“进场费”在业内已经成为一个公开的秘密,不同的是,近年来,名目在不停变化,由单纯的进场费、新店赞助费等演变为无条件折扣费、有条件折扣费、咨询服务费、共同商品服务费、年节费、免费样品等,收费项目五花八门。
据统计,这些费用已经占产品销售额的26%以上,显然,如此高的费用对于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只能望超市门而兴叹。而这种现象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这类中小企业做大做强的路更加艰辛,有些因为产品进入不了终端市场,或者是找不到合适的销售渠道,最终只能凄凉退场。
业内专家分析,对于大部分中小企业来说,外资超市成了他们难以逾越的门槛。
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早就出台了相关文件,要求在2006年11月15日施行《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严格规定零售商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其中包括:以签订或续签合同为由收取的费用;店铺改造、装修时,向供应商收取的未专门用于该供应商特定商品销售区域的装修、装饰费;未提供促销服务,以节庆、店庆、新店开业、重新开业、企业上市、合并等为由收取的费用等。
但直至今日,利剑仍难斩断毒瘤。一些中小企业主不禁感叹,到底何时才能终结不菲的“进场费”,给他们的产品一次上架的机会。
“进场费”成顽疾
一从事休闲食品加工的企业负责人刘总告诉记者,为了能将自己的产品打进外资大型超市,他可没少花钱,而且这几年是水涨船高,由此前的几万元变成十几万元。
首先是产品的进场费和新店赞助费,这两者加起来已令他很是头痛了。
但更厉害的还在后头,那就是节庆费,元旦、春节、国庆等节庆时,超市方都要求企业产品无条件折扣,同时还要赞助一笔费用。此外还有商品宣传推广费,名义是为产品宣传,但事实上,所谓的宣传往往是一张打折的海报了事,根本起不到宣传效果。除此之外还有续签合同费、条码费、堆头费、促销费、员工加班费、促销小姐费等。
此前他也为此找过超市负责人,但没用,超市的回复很简单,你不交就撤货。这显然是他不能接受的,因为一旦退出这些超市,产品销售将大打折扣。经过几年的经营,这类超市无论是一线城市还是二、三线城市都拥有非常大的影响力。如果遭到大型超市的封杀,第一是销量上不去,生产出来的产品没法卖;第二就是消费者认为产品质量不过关,难登大雅之堂,最后放弃购买。
这些对于任何一家中小企业都是致命的,无奈之下,只得无条件接受。接受吧,销量是上了,产品档次也上了,但企业利润却不见增加,大量的利润空间在终端销售时损耗了,久而久之,企业不堪重压。
无奈之下,只得涨价,但这样很可能会影响销量,一些忠实客户会转而买其他同类产品。
前不久,央视新闻联播曾报道过这样一件事,天津某商贸公司出示了一份其和天津一家大型国际知名连锁零售企业签订的合同文本,其中有如下收费条目:无条件折扣费、有条件折扣费、咨询服务费、共同商品服务费、年节费、免费样品等。供货商明确表示,超市要收取的各种费用,在合同上都写明了。
在调查采访中,类似于这样情形的不在少数,大多数与外资大型超市打过交道的中小企业负责人对此愤然,有些甚至可以用咬牙切齿来形容,但无一例外的是,没一个敢在媒体上指名道姓的说某超市怎么怎么样,至少目前,他们仍得依靠这类超市,大多数情况下,也只能是私下发发牢骚。
但供货商与零售方的矛盾由此可见一斑,这两个原本应该是亲密合作的伙伴却成了“仇家”。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与普华永道咨询公司共同发布的《工商关系调查报告》显示,目前消费品制造商对零售商的满意度只有33.3%,供货商和零售商几乎成为对立关系。
外资超市的这些潜规则也直接影响到了国内超市,一些原本依赖供货商做大的零售商也习惯做起了老大。
一些超市负责人也曾想过法子欲改变这一现状,湖南的步步高连锁超市负责人王填就是一位代表,王填吸取家乐福遭炒货协会拒绝供货的教训,宣布取消进场费,同时希望供货商能够把商品的进货价格压低。但结果适得其反,为了保证给各家渠道商的价格保持一致,供应商们并不肯在价格上让步。
后来,王填不得不宣布放弃“取消进场费”的承诺。经此折腾,步步高在进场费上付出的代价是损失500多万元的利润。
显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各家超市的净利中来自供货商的其他收入贡献非常突出。如联华超市去年上半年由供应商提供的促销费、上架费、仓储运输费和资讯费共6.3亿元,是该公司税后净利的3.5倍。京客隆去年上半年收自供货商提供的推广费、上架费和其他收入共9825.4万元,是其税后净利的5.5倍。
(
网络报-中国民营经济周刊记者:严碧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