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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林州200亩耕地“名租实征”
耕地被租农民不知情 维护自身利益反挨打
作者:高怀涛 来源: 网络报 时间: 08-03-27 09:00:19 编辑:solar




被非法占用的土地施工现场



林州市日杂公司



为讨要说法,郭建林已经无家可归



有问题的土地有偿使用合同

2005年12月,河南省林州市陵阳镇官庄村的村民一夜之间失去了200多亩耕地,他们赖以生存的耕地被人圈走盖了房。据村民事后了解,原来是陵阳镇政府不经合法程序,收取了林州市日杂公司40万元,同官庄村干部联手将该村200多亩集体土地出租给日杂公司用于“建造鞭炮仓库”。得知自己的权益被侵害,1500多名群众选派代表向主管部门多次呼吁和反映问题,结果是主管部门有关领导互相推诿扯皮“踢皮球”,日杂公司强行施工并派保安与群众对峙两年多!

2004年以来,由于我国严把土地闸门,一些地方和企业大肆通过租赁的方式非法使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工商项目建设。这种“以租代征”的方式已经成为当前涉土地违法的主要表现形式。

在接到群众举报后,本报记者到当地进行了暗访。

村民不知耕地被租 日杂公司圈地施工

“2005年12月,他们(林州市日杂公司)开始在我们村的200多亩耕地上盖房、圈地进行施工,老百姓质问时,他们才表示已经租用了我们的土地。”林州市陵阳镇官庄村一位姓魏的村民这样告诉记者。

那么,官庄村委会事先有没有就此事组织村民代表开会表决呢?

村民代表们表示:按照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事情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可是,日杂公司租用土地这件事老百姓根本不知情,尽管村民多次要求开会表决,但是村委会根本不予理会。

据了解,林州市陵阳镇官庄村现任的村支部书记叫魏太生,村里一直没有村委会主任。2001年,村委换届选举时,尽管没有经过法定程序,没有征得村民代表和党员代表的同意,但是魏太生还是被陵阳镇政府指定为村支书。

日杂公司和村里是否签订了相关的租地协议呢?

代表们拿出一份“合同书”,给我们这样解释:这份合同书是想办法偷偷拿出来的复印件,原件在村干部们那里存放,根本就不让村民知道,从来也没有做过“公示”或者告知老百姓。

在这份《林州市工业园入园企业土地有偿使用合同》中显示,2005年11月24日,作为甲方官庄村委会的法定代表人魏太生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索书仓,在林州市工业园管委会、林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监管下,共同签订了这份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其中约定:乙方有偿使用甲方土地的“四至”范围是,东至永盛瓶厂西墙,西至市政工程处边界,南至曹家庄地界,北至西贤城地界;该宗土地用途为“建设、经营林州市日杂仓储物流中心(拟用名)”;期限为30年,即至2035年;土地使用费的标准,“按照每亩每年人民币480元的标准”支付给甲方,并不得上调和下降;“土地上有农作物的,应按照每亩地100元的标准支付甲方青苗补偿费。”

值得注意的是,合同中约定甲方(村委会)“保证将土地提供给乙方使用时已经村民会议同意,并履行相应批准手续。”

当地村民抵制 鞭炮仓库半途而废

据村民代表透露,所谓的“日杂公司”实际上就是合同中的乙方“林州市远东烟花爆竹供销有限公司(印章显示)”,其建造“仓储物流中心”实际是要建造“鞭炮仓库”。

据村民代表证实:2006年10月21日,陵阳镇政府在官庄村干部魏太生的同意下以代管的名义接收官庄村委会存折两个,款项共计390151.36元,代收人为村干部“李凯”。这是日杂公司为租用土地付出的代价。

同时,仅2006年一年,为保证施工顺利,抵制官庄村百姓“推墙”、“闹事”行为,日杂公司方面雇用保安人员30多名,佣金等费用已经超过30万元。

由于当地群众的极力阻止和反对,日杂公司除了盖起一间门岗室和一座工厂大门外,直到现在也没有建起一座像样的建筑。

记者来到日杂公司所租用的土地上时看到的的确如此。不过,除此之外,站在土地高处极目远望,四周还有依稀尚存的几处围墙,脚下还有残存的几片玉米地。而在场地中心,一方奠基于2007年7月的“林州市仓储物流中心”碑还横放在大土坑里,早已失去当初的光泽。

反映问题不了了之 施工与反施工循环反复

2005年12月,当得知日杂公司方面开始施工建设时,陵阳镇官庄村的群众就一边阻止施工建设,一边选派代表向林州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反映。

林州市国土资源局收到举报后明确指示:“他们(日杂公司方面)属违法占地,现在派土地监察大队立即制止。”

可是,让村民们气愤的是,从2005年12月到2006年3月的几个月里,日杂公司方面违法施工已经圈成1000多米的围墙,还派几十名保安员进行看守,这之间从没有见过国土局方面制止他们的违法行为!

直到2006年4月10日,林州市国土资源局才给官庄村反映问题的代表出示一份处理意见书:对林州市日杂公司违法占地给予行政处罚,即以土地租赁手续不完善为由对日杂公司罚款10万元,但此后就再也没有进行深究。村民们质疑:罚款的确应该,但是问题的实质是,日杂公司方面一直在不间断地施工、百姓们一直无法耕种田地、更没有领到合理补偿。怎能这样“以罚代管”?

“为了取得群众支持,陵阳镇政府和我们村干部曾经采用设立账户与存单的方式,以每人300元的土地补偿费标准挨家挨户送上门,让我们收钱签名。我们想,仅就占地两年多的补偿来说这也是不够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党员告诉记者。

村民代表在认定向陵阳镇镇政府、林州市信访局、国土局等有关部门反映问题不会有结果后,将该问题反映给安阳市信访局。

2006年11月20日,安阳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审查组认定:林州市国土局、信访局在对待官庄村土地问题处理上“证据不充分、程序不合法、处理不妥当”,决定撤销其办理意见,退回林州市重新查处。

然而,“林州市政府方面拒绝接受安阳市信访局方面的复核意见,至今不予重新查处我们的案件。”村民代表郭建林气愤地说。

2007年7月10日,日杂公司方面又开始施工建设,再次圈起了已被群众推倒的部分围墙,而官庄村的群众又开始推墙,阻止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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