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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非正常死亡谁来管? 一起“跳车事故”追踪
作者:黄雄 来源: 中国安全生产报 时间: 08-03-07 13:55:36 编辑:gavin




铁路意外事故一直是人民关注的问题 李根/摄

挤在三四百人的车厢内的周纪平跳车,铁路部门认为是其患旅行综合症后的跳车自杀行为,但其家属却认为相关铁路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失职之责

47岁的湖南农民周纪平的尸体静静地躺在湖北省谷城县殡仪馆中,这是他离开家乡前往陕西与家人团聚的第46天。

2008年1月14日,春节前夕。在原本与家人团聚的日子里,周纪平从他乘坐的西安铁路局1187次列车上纵身一跃,在这个世界上留下了头颅裂开,内脏溢出的最后投影。

类似周纪平的非正常死亡事件并不是第一起,根据谷城火车站书记李德林介绍,由于车内拥挤等因素,特别是春运等特殊时期,乘客突发长途旅行静止综合症导致的意外时常发生。发生该类情况,由于是乘客自身原因所致,按规定铁道部门不负有任何责任,但铁路部门一般会视乘客家庭情况进行人道主义赔偿,如丧葬、殡仪等费用。

关于周纪平的死,铁路部门认为是其患长途旅行静止综合症后的跳车自杀行为,但其家属却认为相关铁路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失职之责。

死亡之旅

2008年1月13日,周纪平不舍地告别母亲,坐上了西安铁路局1187次列车前往陕西旬阳,准备去那边与妻儿一起过春节。

原本让人期待的团聚之旅却成为周纪平的死亡之旅。铁路部门成立的事故调查小组成员王姓车长介绍,周纪平乘坐的1187次列车在广州就已经超员,每节车厢人数达三四百人。当时8号车厢的乘警巡查到4号车厢时,周纪平找到他,称有人追杀,要求保护。该名乘警查验了他的车票,将他带到了12号餐车。

随后,有几名乘客说有人跳车。

调查组成员谷城铁路派出所宋所长介绍,14日上午10点左右在武当山隧道内找到了周纪平的尸体。当时死者头颅开裂、内脏溢出。

事故调查组最终认为,根据以往经验和旅客证人证言,死者患有长途旅行静止综合症,事故责任是死者自身原因。

据了解,人们在乘坐火车时,由于体力不支、精神疲惫,长时间、单调地呆在狭窄空间内长途旅行,容易引发精神焦虑、情绪紧张,出现头晕恶心,烦躁不安、抑郁沮丧等急性精神障碍,有的还可能具有幻觉、幻听、妄想、毁物等异常行为,就是医学上所称的长途旅行静止综合症。

1月15日下午,周纪平家属接到死亡通知。17日与事故调查组进行了第一次协调会。家属提出3个条件:铁路部门赔偿20万元,负责周纪平遗体火化的一切费用,负责家属一行人的来回旅途开支。

但铁路部门认为事故责任是死者自身原因,只同意从人道主义出发,赔偿1万元作为补偿。周纪平事件协调进入了僵持阶段。

责任之争

2008年1月26日,死者家属和铁路部门进行了第二次协商。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周纪平的死,到底是由于他自杀还是因为列车工作人员失职所造成的。

死者妹妹周或梅向记者表示:“我哥持当日有效车票上了火车,实际上已经与铁路方面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对方有义务保证我哥安全送达目的地。不管是我哥发病还是什么原因,他向乘警求助了,并且乘警受理了他的求助,将他带到了12号车厢。既然受理了就更应该保证我哥的安全。”

关于这个问题,铁路部门一位代表表示,铁路确实有责任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但列车承担责任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从车门正常上下发生意外或者列车运行时候发生脱轨、翻车等事故的时候列车是要负全部责任的。列车方面对周纪平已经采取了保护措施。在接到他的求助后,乘警把周纪平从人多的4号车厢带到了人少的12号餐车,并等他情绪稳定后才离开。由于他没有影响到周围旅客人身安全,工作人员不能对他采取其他限制措施。

但死者家属认为在周纪平发病的时候,列车工作人员没能及时将周纪平送下车或者继续陪护也是失职表现。

谷城火车站客运室主任张国群表示,铁路上有规定,只有旅客主动要求才可以中途下车,否则列车工作人员没这个权力。同时,列车工作人员有限,不可能也没有义务把他看护到最后。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律师杜海群认为,“在该事件中,铁路在乘客买票上车后便已经与铁路达成了运输合同关系。铁路方面有义务将乘客安全、准时送达目的地。周纪平死在了火车上,从法律上来讲,列车方面必须拿出证据证明其故意自杀,否则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认定周纪平是否患有长途旅行静止综合症也必须通过专业人士的鉴定,铁路部门不能推测。周纪平报警后,乘警就有义务保护他。这点从法律上讲有非常明晰的过错责任”。

第二场协调会后,关于周纪平的死,依然没有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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