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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柳林:国家投资开发土地 变成村官自家“摇钱树”
作者:本报首席记者 关键 山西摄影报道 来源: 网络报 时间: 08-04-17 08:36:57 编辑:gavin


开发土地六四分成

三村委的村民深知,他们选的这位村长是个有能耐的人,是个厉害人。村民也知道,他还在副职的时候就当村长的家,但绝大多数村民连做梦也没有想到,他们投票选举出的这个当家人,在他准备当主任时,就为日后的执政和个人发财埋下了伏笔。那就是许下一件大事:他上任后的第一件事要在董家湾三川河北岸打200米大坝,不用村里投资一分钱,为村里开发50亩土地。

就在他即将上任,老村长贺丑信即将卸任之际,郝探兵向该村两委班子提出承包治理董家湾河畔,不用村里花一分钱,所用资金由他自己想办法解决,治理开发后与村集体六四分成的要求。正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原该村干部所说:“反正村里没钱,也没本事从上面要下钱,他有本事能治理开发了,反正是三村委的地,何况村集体还能拿个小头呢。”

尽管两委班子中有不少人不同意,但眼看他要扶正了,出于面子和讨好未来的村长,只能表示同意。就这样,由即将卸任的村委主任代表村委会和即将扶正的时任村委副主任代表个人签订了一份承包治理开发协议,为期50年,六四分成,郝探兵得六,三村委集体得四。而这个协议并没有向村民大会公开,村民们只知道即将上任的新村长要新官上任烧三把火,要为村民办一件实事。

还有知情人向记者透露:我们村一个长年搞工程的老板与县国土局有关系,这个项目是人家跑成眉目的,人家跑这个项目为的只是承揽这个项目的施工,挣些劳务费。项目被郝探兵仗势拿走后,就变成了合同所签的六四分成,郝探兵自己得了大头。

国家资金新造耕地变身煤场

2001年,新任穆村三村委村委主任的郝探兵“披挂”上任了,边以村委会的名义打报告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边采用先预租场地等方式筹集资金,开始打坝造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租地办煤场的个体老板,早已看好这块307国道边的场地,在开工之初就预付了5万元,在项目建成后顶租金。

工程完工的2002年,能量巨大的郝主任从县土地局争取到了28万元耕地开发专项资金。一位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的老党员透露:“28万元是县土地局以造地专项资金的方式,划拨到三村委账上的,上级要求专款专用。上账后,就被郝探兵转走了,村集体一分钱也没留。”

另据当年参加工程的一位村民告诉记者,当时筑一方大坝的工钱只有十多块钱,二百多米的坝,连工带料都用不了28万元。

“大坝打成后正赶上闹非典,县城往这里拉了大量建筑垃圾,不仅填平了场地,垃圾的处理也是有偿的,郝主任从中发了财。就在2003年,县计委再次为这50亩土地开发立项支持,具体又拨了多少钱,村里没人知道,因为郝探兵是村委主任,执掌村里的公章和财政大权。”一位知情人这样对记者说。

据记者调查:郝探兵拿到土地局下拨的造地专项款后,并没有造耕地,而是靠堆集县城建筑垃圾将坝内的空隙填平,2003年4月份开始,郝探兵将这50亩地分别租给王连财、雷恩国、王兴昌、刘亚平、王全柱、金柱、王金平、王记有、贾三模、刘启兵、高海涛、车玉定、马候生、王建平等17家个体户,用于承办无证煤场。记者经向几位煤场老板证实,他们租郝探兵的场地,每亩每月500元,后涨成700元,租金全部交给郝探兵负责场地管理的女婿高海波,每年的租金合计高达三四十万元。

村民上当了

村民这时才知道上当了。原来不是说为集体造地吗?这会儿怎么全变成他郝探兵自己的了?对此村民们提出强烈置疑。他们认为,郝探兵身为村民们投票选举的当家人、村委主任,到县上争取国家投资,是职务行为,是他应尽的职责,争取回的国家投资所开发土地的收益理归集体所有。身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这样做是职务侵犯,是贪污行为。

那么县土地局划拨的国投28万元耕地开发专项资金,到底是划拨给郝探兵个人的,还是穆村三村委集体的?收益到底应该归集体所有?还是承办人个人所有?为此记者专访了柳林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郭清平。

记者:“郭局长,我是《网络报》的记者,向你咨询一个问题,2002年,你们土地局是不是给穆村三村委划拨过28万元土地开发专项资金?”

郭清平:2002年我还没调来土地局,具体情况我不清楚。这是我们的老局长,你问他吧。

刘志宏(时任土地局分管副局长):“我不清楚,我2003年就退下来了。”

记者:“这是2002年的事。”

刘志宏:“我记不起来啦,再说我己经退了,不管那些闲事了。”

记者:“郭局长,国家投资开发的土地归谁所有?”

郭清平:“土地是国家的,当然归国家所有。”

记者:“国家投资给集体的土地专项资金,开发出的土地收益归谁所有?”

郭清平:“当然归集体所有。”

村主任:“我想干啥就干啥”

村委主任是村里的最高行政长官,由村民选举产生,主持村委会的日常工作,农村要发展,代表村集体向上级争取投资,是村干部份内的工作。然而,引来资金开发的土地要与村集体六四分成,自个儿得大头,这本身就有悖公理,丧失了一个干部最起码的行为准则。更令人吃惊的是,由国家投资开发土地6年来的全部收益去向哪里,这位书记兼主任,竟然没给村集体任何说法。记者经与2006年卸任的老支部书记王世昌证实,从2003年开始办煤场到2006年自己卸任时为止的3年多时间,村集体未收到来自这块土地出租租金一分钱。“哪怕是六四分成不合理合同应付给集体的比例也没有,一分没有,全成人家自己的了。”老支书这样描述。

2007年7月,柳林县依法取缔了那17家无证煤场,正当村民们庆幸要恢复耕地时,国家重点工程太原至银川铁路上马,担任此段隧道施工任务的中交太中银铁路第八项目经理部因董家湾隧道弃渣,与吕梁福臻煤焦有限公司、新村村委会,以及穆村三村委几户土地承包户达成了100多万元的堆放弃渣协议,因为整个协议场地里有几亩三村委村民的承包地,便遭到穆村三村委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郝探兵的坚决反对,致使已签的合同废止,施工方不得不舍近求远,多拿一倍的钱,以存一方弃渣5元钱、四十万立方200多万元的价格与郝探兵重新签订弃渣协议,弃渣场地就是刚被取缔的无证煤场所在的那块地,于是,国家投资开发的“耕地”便成了如今的乱石堆。

有人开玩笑说:“郝书记开发了一个聚宝盆,装啥都变钱,只是没有村集体半点份儿,也不知当年为拉选票下跪时所发誓言哪里去了。”

带着一系列问题,4月13日,记者在三村委见到了三村委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郝探兵。郝探兵在回答记者采访时表示:“董家湾河畔的大坝是我自己投资兴建的,那块地是我自己开发的,与村集体有合同。”

当记者提到耕地为何就变成弃渣场的问题时,郝探兵书记是这样回答的:“地是我开发的,我想干啥就干啥,堆放弃渣也是响应国家号召支援国家重点工程。”(网络报首席记者 关键 山西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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