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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公司幕后操纵土地‘一女两嫁’”
春耕播种在即土地突然“丢失” 农民手捧承包合同生计却无着落
作者:本报记者 李双龙 新疆摄影报道 来源: 网络报 时间: 08-04-03 07:25:51 编辑:gavin


两年的拉锯战

据承包户韩维宣介绍,自从席勇等人拿到土地证以后,原来12家承包户和席勇等人之间的纷争就不断。先是席勇、孙广川将12位承包户起诉至和硕县法院提出承包户与众银公司签订的合同无效,要求收回土地。后以多种理由轮番将承包户告上法庭。

承包户则提出,原合同上写的非常清楚“甲方法人的变更或所有权转让,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但就是这样一审判决,和硕县法院仍判定,席勇、孙广川胜诉,承包户应在十日内将土地给席勇、孙广川。

“最多一年能告我们十几次,起诉的理由也多种多样。只要是在和硕县法院开庭一审,我们承包户肯定败诉,我们上诉到州中院,他们就撤诉。这不就是折腾我们玩嘛!”韩维宣哭笑不得地告诉记者。

就承包合同是否继续有效,中国著名法律学者郝劲松说:“既然合同上写得很清楚,‘甲方法人的变更或所有权转让,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那就该按照原合同执行,这是不用探讨也不容置疑的。稍微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结果,和硕县法院的法官就更不应该犯这个错误,这明显是带有偏袒和有失公正的。建议纪检部门查查这位主审法官是否有渎职和受贿嫌疑。”

在和硕县法院一审判决承包户败诉后,承包户一边向州中原上诉一边通过信访渠道上访,请求政府部门介入为百姓主持公道。2006年3月中旬,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两会期间承包户上访的情况得到的了州信访局相关领导的重视,要求和硕县委、县政府妥善处理此事,处理结果书面报给州信访局。同时州中院对此案做出驳回重审的决定。
2006年8月和硕县委、县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分别就合同是否履行一事做出书面答复,明确表明支持承包户观点,“原合同继续履行,待合同期满后再收回。”同时建议承包户因为土地使用权改变,在履行原合同的基础上依法变更合同主体。

马德勇告诉记者,县委、县政府在接到州信访局的函件后对维护百姓利益的事情非常重视,他从头到尾都参与了对此事的处理。县里的态度很明确,在依法的基础上公平公正地处理此事,不伤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据席勇、孙广川介绍,他们当时对政府做出的这个决定也认同了。但是后面又发生了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承包户实际占地面积不符合、承包户不交纳土地使用费等小摩擦不断,但依然继续履行原合同让承包户继续种地。

“一女两嫁”

从2007年10月中旬开始,12户承包户陆续向席勇、孙广川等交纳2008年的土地租金,孙广传让其儿子王新明、女儿孙新玲代收租金,并给承包户开据了收据,收据上还盖上了席勇的和硕县大禹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禹公司)的公章。

“我们按照合同规定交完2008年土地租金后,他们还给我们开了收据,盖了大禹公司的公章。我们都以为孙广川和席勇是合伙人,大禹公司也是他们俩投资,交了租金以后就能安心了。”梁兴才说。

直到2008年3月6日,梁兴才领着人在地里干活准备春耕。突然来了一帮人声称梁兴才家人承包的1000亩地是他们的,并拿出了与孙广川签订的承包合同。这时梁兴才才知道这块地被包出去了两次,并与第二次承包人石岩进行了沟通。石岩当即表示要找孙广川问清楚,地该给谁种就给谁种。

据石岩向网络报记者介绍,当时并不知道孙广川包给他的地已经有人承包在先,他只是在看到了孙广川的土地证后才与孙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在当天事发之后,他也立即联系了孙广川,孙广川回答梁兴才的合同无效,地给他种,让他安心种地。对于石岩的说法,记者随后在孙广传处也都一一得到了证实。

就既然已经转租他人,为什么还要收取梁兴才2008年土地租金这一问题,席勇、孙广川回答说:“我们只是利用一种方法来收取梁兴才拖欠我们这么多年的国有土地使用费和水资源管理费。”

而梁兴才认为他并没有拖欠任何费用,也没有收到法院的任何判决。既然收取了2008年的租金就是默认了合同的继续履行。不应该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土地转租给别人。

“我也多次和孙广川和席勇交涉,但他们就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让我去法院起诉。我去了和硕县法院,法院也不给立案。问原因,他们就回答说事情太复杂了我们管不了,让我去州上立案。我想不通为什么连法院都没有正义和公平。” 梁兴才说到这里是一脸的茫然。席勇也多次对外宣称,土地一定不会再给梁兴才种。

神秘的大禹公司

在和硕县乌什塔拉乡提起众银公司转让一事,老百姓都会认为众银公司将所有资产整体转让给了大禹公司,孙广川、席勇、师国庆等人都是大禹公司的股东,原众银公司的土地现在都是大禹公司所有,而事实上并非如此。

采访中,席勇告诉记者,大禹公司是其个人的独立法人有限责任公司,孙广川、师国庆均没有入股。众银公司的所有资产,只不是过当时他们三人合伙买下的,后来按照出资不同各自分开了,土地证上名字也都是各自分开的。席勇本人只拥有1550亩土地,其余的土地与大禹公司完全没有关系。

而无论是承包户还是乌什塔拉乡的百姓却都认为土地是大禹公司的,席勇也总是对外声称土地是大禹公司的,也总是代管孙广川的很多事物。梁兴才说,我和孙广川的纠纷与席勇完全没有关系,为什么他代替孙广川出来说话。

既然没有任何关系,席勇又为何频繁出现,记者就此事问席勇时,席勇说他是受到了孙广川的委托。但孙广川表示,只是委托席勇帮助办理与众银公司土地过户事宜,之后再没有委托过什么。

记者采访期间,和硕县委常委马德勇协调县司法局、县国土资源局两部门又再次对此事进行调解,12户承包户中的8户在不改变原合同内容的前提下与现在的土地所有者重新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而梁兴才家人的三份合同却因为有两个承包商而至今也没有签订。眼看春耕时节即将过去,梁兴才除了着急没有一点办法,他至今还没有找到一个说理的地方,而马常委的再一次调解也显得如此苍白无力。

“这件事,如果能有一个领导站出来说句公道话过问一下,都不会到今天这个局面。胡锦涛主席都强调群众利益无小事,而基层官员又有谁来为百姓排忧解难?”梁兴才无奈地摇着头对记者说。

胡锦涛总书记在多次会议中强调指出:“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而在新疆和硕县,记者却没能得到深刻的体会。

采访结束时,席勇告诉记者,报纸出来后可以寄给他一份,地址就写新疆和硕县席勇收,当记者问需要写详细地址吗?席勇回答,不需要就写和硕县席勇收。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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