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辆被不法分子抬进县公安局一楼大厅内焚烧。
7月1日晚19点40分,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贵阳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瓮安“6.28”事件真相。参加新闻发布会的有:贵州省公安厅副厅长彭德全,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王兴正,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周全富,黔南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毅,瓮安县副县长肖松,瓮安县公安局副局长周国祥。
据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王兴正介绍,现已查明:2008年6月21日20许,李树芬与女友王某一起邀约出去玩,同李树芬的男朋友陈某及陈的朋友刘某等吃过晚饭后,步行到西门河边大堰桥处闲谈。李树芬在与刘某闲谈时,突然说:“跳河死了算了,如果死不成就好好活下去”。刘见状急忙拉住李树芬,制止其跳河行为。约十分钟后,陈某提出要先离开,当陈走后,刘见李树芬心情平静下来,便开始在桥上做俯卧撑。当刘做到第三个俯卧撑的时候,听到李树芬大声说“我走了”,便跳下河中。刘见状立即跳下河去救李树芬。王某急忙打电话给陈某,并大声呼叫救人。陈立即返回河边,跳下河中帮忙施救,陈见刘已体力不支,便用力先将刘拉回岸上。王某、刘某随即报警,并打电话通知了李树芬的哥哥李树勇。
瓮安县公安局根据调查结果,认为李树芬死亡一事系自己跳河身亡,属自杀,不构成刑事案件,并将调查处理意见及时告诉了死者家属。死者家属不能接受,认为有奸杀的嫌疑,要求进行DNA鉴定。6月25日下午,黔南州公安局派出法医赶到瓮安对死者进行复检,经检验死者系生前溺水窒息死亡,生前未发现有性行为。提取阴道分泌物,未检出精斑。死者家属当时表示认可,但不安葬死者,要求公安部门责令王某、刘某、陈某等人赔偿50万元。
7月1日,经反复向死者家属耐心细致解释,其所有家属同意安葬,但要求下葬前再做一次尸体检验。1日晚间,省州县公检法部门法医联合进行复检,鉴定结果将及时通报。
评论:瓮安“6.28”事件既然“起因简单”还是早公开好
在网络时代,信息公开稍微迟滞一点,就有可能为谣言留下传播的空间,这是必须面对的现实。
贵州发生的这起打砸烧事件,已经引起了海内外舆论的关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十分关心,胡锦涛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两次作出重要批示。这说明,这一事件的影响已不局限于当地,因此就更有必要早一点把事件的前因后果向公众交代清楚,这既是政务信息公开的需要,也是求得社会共识、妥善处理这一事件的需要。等到各种猜测在网上流传开来之后再公开详情,而此前网上的多种猜测,已增加了社会的不信任感,这本来是可以避免的。
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谈到这一事件的深层次原因时说:“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在思想意识上,干部作风上,工作方式方法上,还存在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还不满意。由此暴露出的问题应引起我们的反思……”这些话,似有所指,但具体何所指,因为详情公开之前公众不了解情况,尤其是不了解该事件的起因,因此,很难从字面上理解这些话有何针对性。我们不能理解,“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在思想意识上,干部作风上,工作方式方法上”存在的问题,到底和这一事件有什么关系,这些问题是不是酿成此事件的原因,不得而知。
在一个法制社会,任何打砸抢烧行为,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也不管目的如何,都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应该受到严厉的道德谴责,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面对此类事件,党和政府果断处置完全符合人民的利益。因此,在事件的处理过程中,心态完全可以更开放一点,信息公开更快捷一点,这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求取社会共识,也有利于形成维护社会安定的舆论氛围。在网络时代,信息公开稍微迟滞一点,就有可能为谣言留下传播的空间,这是必须面对的现实。
6月28日下午,贵州省瓮安县城发生一起围攻政府部门的打砸烧事件。直到7月1日晚,贵州省才召开新闻发布会,详解事情的前因后果。而在此前的几天里,关于事件的起因,却一直语焉不详,以至于在网上引起了种种猜测。(本报道综合中国新闻网、贵州日报、贵州都市报、齐鲁晚报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