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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黄陵:防洪渠上建房竟有“土地证”
作者:杨永军 来源: 西部三农网 时间: 08-07-07 14:22:05 编辑:solar


西部三农网(记者:杨永军)讯:使用多年的一条防洪渠,近日却被个人私自填埋建房,竟然有土地部门颁发的“土地证,这是一件发生在黄陵店头镇的咄咄怪事。”对此,数户居民气愤之余,投诉本报。

近日,黄陵店头镇的数户居民给本报热线反映,他们所在的店头镇有人将防洪渠填埋建房竟有“土地证”,严重地阻碍了汛期泄洪,存在安全隐患。接到反映后,6月20日上午,记者赶到店头镇进行了采访。在在店头镇黄畛公路与黄店复线公路处,记者看到工地上有施工人员正在进行紧张的施工.在工地的上端是这条防洪渠的入口,留有一个涵洞;在工地的下端则一块空地上,很明显地能看到那条被填埋的防洪渠的痕迹(这块空地也在土地证范围内,只是没有规划部门的审批,加之有争议,所以被土部门强行停工)。据介绍,这个位置处在店头镇、双龙镇、腰坪镇三个乡镇与黄陵县城连接的关键节点上,如此改动的防洪渠是不能及时泄洪的,一旦遇到洪水就会将裹夹着泥沙、石头、树木漫上黄店复线公路,顺路而下,滚滚的洪水将流入黄畛公路店头镇段的一马路、二马路、通过去黄陵县店头煤台办公区的公路淹没住在二马路之下的8家居民,还将淹没处在黄畛公路边的原上畛子农场店头服务站,可造成店头镇对外的交通中断,沿途的居民受灾,国家财产也将受到严重损失。店头镇居民李丙文对记者说,在1989年至1993年间,黄店复线公路的店头段修筑时,出于安全角度的原因,政府部门将居住在此的刘彦奎等3家的全部院落进行了征迁与补偿;但后来刘先彩搭建了2间简易房(黄店复线公路处行驶的车辆曾撞入该简易房),谁知,该刘却拿出了由店头镇土地所于1999年9月颁发的土地证,而且在这张土地证上“将防洪渠写成为土地。为此,他们专门咨询了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地籍处,该处明确表示,防洪渠上是绝对不能够发证的,这绝对是一个违法发放土地证的案件。李丙文还告诉记者,4月13日他家阻挡其挖掘机非法施工,公安分局110出警后,其停工撤人。4月29日晨5点钟左右,该刘等人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下,用挖掘机将该渠挖开。随后,该刘强行要在其所填埋的防洪渠上施工时,李丙文家人再次阻档时,其二女儿李秀燕、小女儿李秀萍、儿媳樊秀花被打伤,由公安分局110出警后护送到医院住院治疗。随着汛期的到来,这里的住户都希望通过本报的报道,能引起县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能制止尽快刘先彩违法修建行为,迅速恢复防洪渠的原貌,确保防洪渠畅通,以防发生意外。

当天上午,记者跟随当事人在店头镇政府暗访时,见到了该镇主管城建工作的镇人大主席王泽明。他说,在防洪渠上建房,很显然违法,也存在着安全隐患。这件事由县信访局出面,镇也曾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过调解,但这建房者持有土地部门颁发的土地证,再说土地部门和镇上是平级关系,他们也很无奈。他希望当事人能通过法律渠道,吊销其土地证。

随后,记者又随当事人来到店头镇土地所暗访。李宝华副所长说,他到过刘先彩修建现场,也强行停止了该刘没有经过规划部门批准的一块建筑地(该建筑地也在土地证范围内),但另一块建筑地,既有他们土地部门颁发的土地证,规划部门有做规划了,他们也不能自己打自己的耳光,强行停止修建。他还说,就此修建一事,县土地局已介入调查,要么吊销土地证,要么维持原土证,总之土地部门会有定论的。本报将对此事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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