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电话:010-65282285
网络报在线订阅 | 网络报多媒体数字板| 新闻热线|纠错电话邮箱

四部门联合发通知:寄递物品须实名登记当面验视
作者:孙妍 来源: 中国交通报 时间: 08-06-04 09:35:13 编辑:solar


日前,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邮政局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加强寄递物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邮政企业和有关寄递服务企业当面验视用户交寄物品的内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收寄。凡国家规定的禁寄物品,一律不予收寄;对不能确认安全的物品或寄件人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 

邮政企业和各寄递服务企业在收寄物品时,应请用户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对没有随身携带身份证件的,可正常收寄,但应重点查验。相关企业要认真登记寄递物品的收寄日期、号码及收寄件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的安全查验。



相关新闻
图片新闻
推荐新闻
热点新闻
周刊精华


如果您想发布您的广告请点此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 地理位置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证件核验
Copyright to 2003 - 2008 Ccvi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声国际记者俱乐部 京ICP备05076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