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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袭警案主犯杨佳父亲将提出上诉
作者: 来源: 中国网 时间: 08-09-02 08:48:17 编辑:solar


昨日上午11时许,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致6名警察死亡、3名警察和1名保安受伤的“杨佳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杨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罪名:故意杀人罪

法院经审理查明,杨佳,男,1980年8月生,汉族,北京市人。2007年10月5日,杨佳骑一辆无证无牌的自行车途经上海市闸北区芷江西路、普善路口时,受到上海市闸北公安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巡逻民警盘查。由于杨佳不配合,被民警带至派出所询问,以查明其所骑自行车来源。此后,杨佳对公安民警的盘查不满,多次向公安机关投诉并要求赔偿,闸北公安分局派员对杨佳进行了解释、说明和劝导。

法院认为,根据民警盘问杨佳的录音录像及相关证人证言证实,公安民警对杨佳的盘问是依法有据的。而杨佳因无理要求未获满足,遂起意行凶报复。经查,杨佳经过充分准备后,于2008年7月1日携带尖刀等作案工具闯入上海闸北公安分局机关大楼,持刀对数名公安民警及保安人员的头、颈、胸、腹等要害部位连续捅刺,造成6名民警死亡,2名民警轻伤,1名民警和1名保安人员轻微伤。杨佳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有查获的作案工具、被害人陈述、目击证人的证言和《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报告》及相关《鉴定书》等证据证实,杨佳到案后亦作了供认。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佳故意杀人证据确凿、充分,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且无法定或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法院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40余人参加旁听

对于本案的审理宣判,法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于开庭三日前即向社会公布了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与地点,庭审时,社会各界人士、有关社区群众共40余人参加了旁听。庭审中有关证人出庭作证并接受了质证,本案的审判依法公开进行。

杨佳父亲提出上诉

据悉,杨佳在庭上没有提出上诉,但他父亲聘请的律师称稍后提出上诉。杨佳的辩护律师由谢有明和谢晋担任。杨佳父亲早前另外聘请的一名代理律师熊烈锁透露,稍后将代表杨佳提出上诉,但他拒评论案件判刑是否公正公平。

据律师称,袭警案给杨佳的父亲打击很大,但是为杨佳找律师辩护,是做父亲的责任。杨佳父亲希望律师能转告杨佳:让他实事求是对公检法部门供述案情。

法院 杨佳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关于“杨佳故意杀人案”的管辖问题,法院表示,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杨佳故意杀人案的犯罪预备、实施及结果都发生在上海,上海司法机关依法管辖本案。

法院还表示,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在办案过程中,公安机关委托符合法定资质条件的专门机构对杨佳进行了精神病司法鉴定,鉴定结果表明,杨佳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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