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记者与长治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查询,这位主任认定,这些煤矿有的早就关了,不可能再发生矿难事故。这从另一角度可以证明,网上实名举报的这4起发生在2006年的煤矿安全事故,并没有包括在王存良局长所指的“每年有死10个人的指标”范畴之内,也难怪10人煤矿死亡指标突不破!而据举报,这4人只是经记者查实的瞒报事故中死亡的本地矿工,而长治县的几十座煤矿,以及更多私挖滥采的黑煤矿,很少雇用本地矿工下井干活,这其中的原因在当地己经不是什么秘密。
记者手记
人们把人生最大的悲哀分为三种:少年丧父,中年丧妻(夫),老年丧子。而这人生三大悲哀,每一个死难矿工的家庭几乎全部要遇上。
据一份来自湖北省竹山县潘口乡芦苇村四组的证明材料显示:出事不到半年,这次事故同时遇难的四名矿工中,除独生子李相贵的妻子李桂菊招了上门女婿外,其余三个矿工的遗孀均留下失学的孩子和年迈多病的公婆,全部外嫁他乡,失去了顶梁柱的死难者家庭支离破碎,生活十分凄惨。
记者在这里摘录一段被长治县曙光煤矿瞒报的死难矿工李相贵老父亲及妻儿写的书面材料:
我独生儿李相贵,湖北省竹山县潘口乡芦苇村四组人,于2006年8月15日去山西省长治县曙光煤矿分到井下做工,于07年元日2日煤矿塌方被埋井下,砸中胸部死亡,同时下井遇难的老乡有叙处武、叙兴庆、郭家国。矿上只赔我家33.8万元,可听说当地一起遇难的矿工均赔偿了50—80万不等。同样一条人命,为何相差一倍多,现在我己是七十岁的人了,还住在50年代的破瓦房中,赔偿协议由矿上一方有,并没有给我们,我儿37岁的生命就这样永远消时(失)了,家里失去了顶梁柱,留下孤儿寡母,又处于鄂西北深山区,以后的日子真不知怎么过。
……
父亲:李朝坤
妻子:胡桂菊
女儿:李敏
儿子:李明军
2007年6月13日。
在整个采访过程中,记者始终没能见到长治县主管煤矿安全的王存良局长,只是在录音中听到王局长面对在网上实名举报人大喊冤枉的声音。是的,由于安全生产抓的好,都受到了县里表彰奖励,竟遭一个普通退休工人在网上的实名举报,还被市检察院查了两个月,听起来是有点冤,正如王局长所说:“幸好我没有瞒报,要是真有事,非干死我不行”。
检察院查了,王存良局长没有瞒报事故。王存良局长披红戴花受表彰了,是因为长治县2006年,煤矿安全事故百万吨死亡率没有突破10人,我们不知道,这里面包不包括记者查实这4名死在煤矿的本地矿工。记者只用一天就跑遍4名死难矿工所在的两个县4个村,所到之处,在村口,在路边很容易就能打听到这些矿工死难的消息,我们不知道有关部门是否去查过。
记者采访结束回到北京后,举报人孙海王师傅打来电话,说他用特快专递寄给县委书记常光明的实名举报材料批了,我们坚信他冒险举报的长治县煤矿安全瞒报事故终究能得到查实,瞒报事故的违法者能得到法律应有的惩法,官煤勾结的腐败分子能受到严格的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