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亚航运总公司退休职工双目失明,老年生活却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11月21日,一位罗先生给海南经济报反映,三亚市航运公司利用各种手段克扣退休职工养老金。许多职工曾经将此事诉诸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但由于对方伪造《关于统筹职工福利基金解决公司职工参保问题协议书》签名,致使职工在纠纷案中败诉。记者多次去采访,三亚航运公司负责人均以此事已经法院判决为由,不另作答。
公司强行代领代发养老金
罗先生说,1998年8月至2003年9月,航运公司的退休职工养老金一直是航运公司代领代发。在代领代发的过程中,该公司克扣520多名退休职工的养老金,金额达300多万元,其理由是统筹费、医疗费、滞纳金、工伤费、劳务输出费及管理费等。
在2003年10月28日,三亚市社会保障局获悉情况后,要求航运总公司把养老金的存折发给退休人员。此后几年,该公司多次收回养老金存折,又多次在有关部门的干涉下将存折发回职工手中。
2007年4月18日,航运局总公司通知各公司领导收回退休职工的存折,三亚市劳动保障局得知情况后,再次要求航运总公司领导何某、张某必须发回个人存折。6月15日,何某向三亚市政府汇报时称,退休人员没有文化,人也老了,不知道银行在哪里,又怕有人抢劫,公司是出于好心才帮老人领养老金。
退休7年低保不知去向
罗先生告诉记者,该公司老员工杨八妹于2000年4月办理退休,直到2002年3月才拿到退休证,第一个月只发了61元,比核发的养老金少了200多元。
他说,很多退休职工不满公司的行为,多次进行反映,但公司并不重视,反而极力推诿。
他说,办了退休证的员工也被强行收取2180元的管理费,否则不给发放养老金和低保。很多老职工没办法,只好缴交管理费。在公司的克扣下,发在职工手中的钱所剩无几。
在罗先生的带领下,记者来到红沙航运公司三队的云维明家。云维明拿出2002年8月2日《三亚晨报》刊发的《三亚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公告》,在三亚市航运总公司享受低保的名单,云维明的名字赫然在列。
上面还标明,云维明每月享受75元最低生活保障,全家四人全年共计3600元。
据云维明讲,退休7年来他并没有拿到任何低保。就是养老保险,也在被扣除各种费用后所剩无几,最少的时候只拿到几十元钱。他说,当时在报纸上刊登公告的32名享受低保人员中,只有两三个人拿到了钱,金额也很少。现在,他老伴靠摆摊卖槟榔维持全家生计。
伪造协议签名致使职工败诉
罗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多数员工对公司的行为不满,遂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退还所克扣资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于今年5月12日对该案作出判决,员工败诉。罗先生说,员工之所以败诉,是因为公司伪造了一份《关于统筹职工福利基金解决公司职工参保问题协议书》。
据了解,当时在一审判决中,法院也认为该《协议书》不具真实性,认定协议书中员工“杨八妹”的签名非原告本人所写,但由于该协议书原、被告已实际履行,故确认为该协议有效。
罗先生拿出海南省物证鉴定中心出具检验鉴定文书,记者看到,该中心鉴定:《关于统筹职工福利基金解决公司职工参保问题协议书》的签名和指纹均有伪造行为,除两人以外,其他的都与本人不相符。
另据罗先生讲,该协议大多数人不知道,那两个真正在上面签名的,也是被蒙骗的。
退休职工希望审计部门介入
据罗先生介绍,该公司待岗职工每人每月交45元给总公司作为管理费,首创三亚市第一个家属委员会,这个委员会专门给办事家属开证明,每开一张证明收二十元甚至更高的费用。公司还威胁职工说,如果不交存折给公司,今后就没有医疗保险。
采访中,三亚航运总公司多名退休老职工都表示,公司口上说代领代发养老金是为老人着想,其实是为了克扣职工的钱。他们希望审计部门能到航运总公司进行帐目清查,把财务公开给群众,让事实和政策来说话,让退休职工心服口服。
据了解,目前,三亚航运总公司还有500多个存折未发回给退休职工。
航运公司拒绝记者采访
11月21日下午,记者到三亚市航运总公司采访,该公司办公室主任陈某说,这些问题他不是很清楚,记者可直接采访公司总经理何某。但下午何某去开会,陈某要求记者留下所要采访的问题,他跟公司领导联系好以后,次日再接受记者采访。
该公司低保民政助理陈亚铑说,他今年6月刚刚接收工作,记者所问的问题都是前任的事情,他不是很清楚。另外,对于收取管理费等问题,陈助理表示,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管理规定,收取相关费用也是应该的。
11月22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该公司。陈主任告诉记者,何经理太忙,不能接受记者采访。对于记者昨日提出的几个问题,陈主任称,法院已经做了明确的判决,不再作答,有疑问的话去法院采访。
当天,记者多次拨打该公司负责人何某的手机号码,但均在占线或显示忙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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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基本养老金的发放应当从用人单位代发逐步过渡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发放。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挤占和挪用其代发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的从业人员公布本单位全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从业人员和本单位工会的监督。
第五十一条用人单位未按本条例规定的数额、期限缴纳或者为其从业人员代扣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欠缴的款额及利息。逾期不缴的,按日加收欠缴款额2‰的滞纳金,但不同时计缴利息。滞纳金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