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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蚕豆制品中毒 厂家赔偿两千元
作者:赖春华、揭国辉、特约记者陈英景 来源: 赣州晚报 时间: 07-11-06 11:07:17 编辑:ccvic


10月30日,宁都县工商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食用蚕豆制品中毒的消费投诉,消费者获得生产厂家给付的各项赔偿金2000元。

今年9月初,宁都县蔡江乡农民张某9岁的女儿在食用江西某食品公司生产的“脆脆豆”蚕豆制品后,于当晚12时左右出现肚疼、呕吐、面色发黄等不良症状,并被立即送往宁都县人民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为食用蚕豆发生中毒,产生溶血性贫血,共用去医疗费用1500余元。

在得知女儿发病原因后,张某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要求生产厂家赔付医疗、护理等各项费用,并要求生产厂家在食品外包装上标注“未成年人慎食用”的字样。接到投诉后,工商人员组织生产厂家和投诉人共同协商处理。生产厂家代表对医疗诊断结果表示没有异议,并同意给予一定经济补偿,但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存在较大差距。经工商部门多次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由生产厂家一次性赔偿张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合计2000元,并当场付清。对于在食品外包装上标注“未成年人慎食用”的要求,生产厂家表示将会予以适当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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