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缕阳光正在试图穿透公路招投标领域的灰幕。
南京睿之海信息研究有限公司的高级职员刘智敏最近完成了一个研究项目——针对华东地区交通项目招标进行公开性评价,即从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安徽、江西、山东这华东六省一市各随机抽取了3个交通项目,然后根据睿之海之前制定的一套标准,来对这些项目招投标的公开、公正程度进行评价。
在刘智敏和他同事着手操作这件事的时候,今年4月3日,浙江省原交通厅厅长赵詹奇因涉嫌受贿在浙江湖州中院受审。这是自1997年至今的10年间,国内被揭出受贿丑闻的第18名交通厅局长。中国的交通建设项目多年来一直是商业贿赂的高发领域。不少触目惊心的案情都与交通项目招投标中的各种不规范操作有关。
“交通行业尤其是高速公路是公共资金使用量相当大的行业,而且又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我们希望通过这次公开性评价引起招标人和管理部门对于招标公开方面问题的重视,并加以改进,从而达到进一步规范公开招标的目的。”刘智敏说。
“第三方监督”
刘智敏所供职的睿之海公司是中国招投标协会的会员。作为“独立的社会第三方专业评价监督机构”,它在2004年开始承接由江苏省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和南京WTO法律服务中心提出的“招投标可信度评价”的课题,并在当年编制完成了一套《招投标可信度评价标准(3N标准)》,并在这之后的几年里,依照这套标准先后对江苏省内的交通、建设市政、水利、电力等系统的各类重点工程300多个项目进行了评价和发布。
从今年3月开始,这家机构又选取了一些全国重点省市,分别在交通、水利、电力、医疗和各类重点市政工程的招标进行公开性专题评价和发布。
“一般来说,整个评价程序大致包括:程序启动,成立评价委员会,评价信息采集,公开性评价,汇总评价结果,得出评价得分,复核公开性评价结果,形成专项评价报告,告知评价单位。”睿之海总裁周睿告诉记者。
在这套招投标评价体系中,公开性评价属于评价体系中的一部分,此外还包括完备性评价、合理性评价和一致性评价。
“首先选择公开性来进行评价,是因为‘公开’是实现招标公平、公正的前提要求,也是一个对公众认真负责、愿意接受监督的招标人较易实现的第一步,”周睿解释说,“交通建设领域历来是招标反腐集中关注的领域,所以选做公开性评价的重点。”
目前,第一期关于交通项目的公开评价已经完成。评价结果将呈送给被评价项目的招标人,以及交通部、水利部、建设部、国家发改委法规司、中国招投标协会和国家审计署等相关管理部门。
按照计划,在完成对华东六省一市的评价后,睿之海将在今年9月开始在全国其他省市进行交通行业的评价,“主要挑选一些交通投资规模比较大的省份”。
给招标公告打分
这次交通项目的公开评价选择了华东六省一市作为重点省市的试点,每个省(市)以随机的方式抽取三个项目作为评价对象。
根据最后公布的评价结果,以各省为单位,浙江、江苏、福建、山东、江西、安徽、上海被评价三个项目的平均分依次降低,分别是79.32分、73.83分、69分、67.12分、65.32分、62.67分和38.67分(总分100分)。
刘智敏认为,所有公开评价的平均分没有超过80分的,显示招标公开性规范度不容乐观。“当然,这只是对项目的公开性进行评价,因此并不能够完全反映项目招标整体的规范度。”
在评价结果中,单个项目最高分获得者是“江苏京福高速公路徐州绕城西段三大系统机电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