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社 总编辑:任鹏宇 监督电话:010-65282285
网络报在线订阅 | 网络报多媒体数字板| 新闻热线|纠错电话邮箱

全装修房应发展第三方验房机构
作者:刘思思 来源: 上海商报 时间: 08-01-16 13:09:29 编辑:ccvic


消费者对工程质量和装饰材料品质最不满意

去年1月至10月,上海全装修房投诉数量同比增长141%,消费者对全装修房的工程质量和装饰材料品质最不满意。记者昨天从市消保委获悉,目前尚无“全装修房”建设的强制标准,导致装修工程质量差;而卖方市场导致消费者难以维权。由此,市消保委建议发展第三方验房机构。

对工程质量最不满意

自2001年起,上海开始推进全装修房建设。据统计,上海近两年的全装修房比例已近15%,其中,市中心地段新开发楼盘全装修比例达到50%以上。其次是内中环,占20%。同时,随着全装修房数量的增加,相关的投诉也随之上升。

2007年1月至10月,市消保委受理全装修房投诉164件,占房屋类投诉的18.28%,较去年同期上升了141%(2006年同期受理全装修房投诉68件),涉及500多户,且有多起群体投诉。市消保委于2007年开展了“全装修房调查活动”,通过对全装修房业主满意度和需求调查,以及走访相关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和房产商,力求真实地反映本市全装修房市场的现状。

调查数据显示,全装修房总体满意指数为73.16,其中工程质量满意指数70.35、装饰材料品质满意指数71.48,为满意度最差的两方面。业主对自己入住各方面的满意程度由高到低依次为:空气质量、户型设计、交房标准、售后服务、开发商承诺兑现、性价比、隐蔽工程、装饰材料品质、工程质量。但在业主对全装修房各要素的关注程度来看,从高到低依次为:工程质量、售后服务、隐蔽工程、装饰材料品质、开发商承诺兑现、交房标准、性价比、户型设计、空气质量。

售后服务互相推诿

从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来看,工程质量和装饰材料品质是业主最不满意的两个方面。主要表现在:墙面开裂成为通病,地板铺装不平整或有色差,卫生间下水道不畅致使经常泛出异味,门窗密合度差造成房屋雨水渗水,空调制冷差等。

同时,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约定,擅自变更装修标准,使用劣质或与合同约定不同品牌的材料,也导致消费者投诉不少。

此外,售后服务也常常成为问题,开发商是全装修房装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理应负责相应的售后服务。然而,开发商、装潢公司、物业等互相推诿,不及时解决问题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消费者陶女士2006年购买了全装修房,2007年交房验收时才发现所谓的“精装修”房,地板凹凸不平,厨房溢水,落地门关不紧,地板与墙角有很大的缝隙,且房内使用的地板材料与当初约定的完全不同。问题发现后,开发商推说找物业,物业说找装潢公司,装潢公司又说找开发商,互相推诿就是不为消费者解决问题。

全装修房尚无法规标准

没有一个“全装修房”建设的强制标准导致装修工程质量差。自从国家建设部推出“大力推广四新技术,打造节能省地型住宅”政策以来,对于全装修房的质量问题、验收标准等,没有跟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只有建设部出台的《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导则》,这个《导则》是一个参考性规范意见,不具有强制性规范的法律效力,对开发商的不规范经营没有约束力。

因此,除了一些注重自身品牌、讲求企业责任的开发商能参照《导则》进行全装修房建设之外,大多数开发商都在装修环节上不重视装修质量,甚至有少数开发商一方面向装修工程商、材料供应商拼命压价,一方面还以“豪华全装修”名目抬高房价,通吃了其中的利润,导致了装修工程质量及所用装修材料质量参差不齐,质量问题屡见不鲜,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另一方面,由于近年来房价上涨,一些开发商为了牟取更大的经济效益,将原本所建的毛坯房经装修后作为全装修房出售。这类所谓的全装修房,由于监管空白,装修施工随心所欲,使用的材料不按合同约定,置消费者利益于不顾。卖方市场的状况使消费者无法行使选择权,只能忍气吞声,接受明显不公平的格式合同。

9 7 3 1 2 4 8 :


相关新闻
图片新闻
推荐新闻
热点新闻
周刊精华


如果您想发布您的广告请点此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 地理位置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证件核验
Copyright to 2003 - 2008 Ccvi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声国际记者俱乐部 京ICP备05076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