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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良宇一审判18年 没收财产30万
作者: 来源: CCTV 时间: 08-04-14 09:21:14 编辑:chenzp


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今年3月25号对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中共上海市市委原书记陈良宇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依法公开审理后,经合议庭合议,日前作出一审判决。法庭经审理认定陈良宇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陈良宇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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