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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开店,你缴税了吗?
网络交易亟待建立税收征管体系
作者: 来源: 中国民营经济周刊 时间: 07-08-09 10:33:33 编辑:ccvic


□ 本报记者 王合银

日前,全国首例起诉个人及公司利用互联网交易、偷逃税款的案件在上海市普陀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判处上海黎依市场策划有限公司罚金10万元,判处公司的法人代表、经理张黎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罚金6万元。文件被冠以“全国首例网上偷税案”的开庭审理与宣判,引起了轩然大波,一时间网上开店、网上交易的征缴税问题成了众人关注的焦点。

据悉,上海黎依市场策划有限公司(下称“黎依公司”)已经成立了7年,而开立网店进行网上交易经营不足半年。2006年6月,上海黎依市场策划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经理张黎以公司的名义在淘宝网注册了一个虚拟店铺,主要经营婴儿用品。生意做大后,她自己注册了一个“彤彤屋”的网站专卖婴儿用品,并设立了私人的银行账户。张黎的网上店铺的生意非常好,经上海普陀区国家税务局税务核定,从去年6月到12月,张黎的交易额达到500多万元,其中含税金额近290万元,共少缴增值税人民111,362.69元,少缴比例为100%。

通过调查了解到,类似张黎这样的网上开店者非常之多。此案的开庭审理提醒了有关部门防止网上店铺成为避税天堂,同时也在提醒网上店主:网络交易,你缴税了吗?

网上开店已两年
不知如何交税


潘先生在淘宝上注册了一个名为“山水名物”的个人网店,专门出售琉璃珠艺饰品。潘先生从事IT行业,很早就接触网上交易,自己在网上注册开店已经有两年多的时间了,他首先向记者介绍了网上开店的四个步骤:

第一步,注册用户名,通过身份验证成为卖家;

第二步,开通网上交易支付方式,如网上银行、支付宝等;

第三步,建立店铺;

第四步,进行店面装饰。

当记者问他在开设网上店铺时,淘宝网是否明确了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时,他回答几乎是没有,只有一个注册时的协议,只要点“同意”就可以了,实际上没有人会认真看。

潘先生对全国首例网上偷税案的理解是“首次被发现”而已,他说其实现在类似的情况很普遍,只是张黎的交易量过大因而才引起相关部门注意,也可以说是树大招风。他称自己的网上店铺交易量很小,主要是对实体店铺起一个宣传推广的作用,但如果有明确的条款规定要缴纳税款,那他一定会按规定去办理,不过现在他还没有被告知要缴纳什么税、怎么去缴。

记者问他:“你想没想过,哪天你会因偷税漏税被人起诉?”潘先生说:“我没想过,我也不担心,因为现在像我这样的个人网店太多了,没有规定要去哪缴税,怎么会无缘无故被起诉呢?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如果有明确的规定我需要承担一定税费,但因为我不知道而未上缴,那我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是认倒霉,事后补上算了。”

电子商务网上交易有何规定

上海市会计学会会计电算化专业委员会主任胡仁昱介绍,在我国现有的电子商务管理中,对网上交易的规范及管理条款极少,惟一可遵守的只有《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关于网上交易参与方规定:法律规定从事商品和服务交易须具备相应资质,应当经过工商管理机关和其他主管部门审批。目前工商登记法规中没有对“网上交易”这一领域的相关规定,但原则上是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因为按照规定,只要是个人以营利为目的,销售全新的商品,就需要缴税。因此以营利为目的的网上小店和网站也应该在工商注册登记后,才是合法的。

在网上商贸,特别是C2C(个人对个人)领域,目前绝大部分在网站上开设店铺的商家都没有办理工商执照,而提供商家开店的网站对此也没有强制要求。另外,在B2C(企业对个人)领域,也有一些专门注册的网站在进行商品经营,也同样没有营业执照。

在工商注册的网上商铺,将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纳税,由于网上商铺不属于服务类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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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营经济周刊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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