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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慈善事业困境亟需立法突破
空头支票盛行 募捐资金乱用
作者:严碧华 来源: 网络报-中国民营经济周刊 时间: 08-03-06 08:54:11 编辑:lixin

核心提示: 据相关数据显示,几年前,中国每年有6000万以上的灾民需要救济,有2200万城市人口生活在低保线上,有7500万农村绝对人口和低收入人口需要社会救助,但中国人均捐款额仅为0.92元,不足人均GDP的0.02%。目前,这一状况得到了极大改善,刚刚发生的南方冰雪灾害就是一个明证,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月22日,社会各界捐赠款物达15.3亿元。另一组数据也显示,去年我国公众、企业和国外捐赠内地慈善事业款物总额达到309亿元,与2006年相比有较大幅度增加。 一方面中国慈善慈善业得到了较快发展,慈善公益组织像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另一方面,类似于空头支票、索捐、慈善机构丑闻等屡屡发生,严重影响了慈善事业的正常发展。

 
2007年7月,在当地领导的大力倡导下,江苏省江阴市的企业慈善冠名基金认捐短短数天就达到8.92亿元,提前超额完成了任务。
 
类似为了完成某项捐赠任务,一些地方政府甚至进行强制摊派,完全违背了自愿的原则。
 
这些解决了众多灾区和需要救助者一时之困,但却并不利于慈善事业的总体发展。
 
曾参与慈善法草案起草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也认为,目前,最突出的问题是慈善公益组织的行政色彩严重。
 
“按照法律和法规,我们登记注册的慈善公益组织可以分为三类: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政府插手慈善公益组织内部事务的现象非常普遍。”杨团表示,目前,慈善公益组织虽然不是由政府成立,但在行政上仍归政府部门管辖。其会长、秘书长由政府任命,这与理事会权限无疑会形成冲突,政府的行政干预,侵犯了非营利组织的权益。
 
所幸的是,这些正在发生悄然变化,针对于刚刚发生不久的南方雪灾,民政部官员表示,一个变化在于没有搞全国统一。
 
去年年底新成立的首都慈善公益组织联合会就在这次雪灾募捐中初试牛刀,首次尝到了联合劝募的喜悦成果,从1月30日该联合会向首都各界发出倡议,向南方受灾地区奉献爱心,截至2月5日,6天时间市民和单位共捐款10424.89万元。
 
委员提案助推立法进程
 
分析人士认为,之所以出现上述种种问题,其主要原因在于全国至今没有一部针对性、特定性的专门规范慈善公益事业的法规条款或政策文件,因而无论慈善组织还是捐赠人,其行为都显得无法可依、无章可循,慈善主体也不明显等。
 
2008年“两会”期间,新当选的全国政协委员李宏塔表示,“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很快,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对现有的法律法规提出了挑战,从现状来看,我国还没有专门规范慈善事业的法律法规。”
 
这些显然不利于慈善事业的发展,李宏塔担任安徽省慈善总会会长多年,对中国慈善事业近年来的发展特别了解,也深知其软肋所在,他认为,相关法律的缺失影响了慈善事业的发展,因此他在今年“两会”提出了《关于重视慈善立法的提案》。
 
在提案中,李宏塔指出,尽管我国在1999年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但其调整的是一般意义上的捐赠法律关系,对于慈善机构的法律地位、支撑体系和工作规则缺乏专门的调整。此外,现行的规范基本上是国家各有关部门出台的部门规章,这些规范立法层面低,约束力不强,效力有限,另外,如许多政策、规章缺乏协调,不配套甚至过时,难以对慈善业整体和慈善业所涉及的社会关系进行全面规划和调整,也难以提供有效的政策支持和保护等等,这些严重制约了慈善事业社会环境的整体改善。
 
李宏塔还认为,我国慈善事业相关法律建设,首先在体制上存在一定缺陷;其次,现行的运作方式缺乏制度化、规范化,比如,对于捐赠者的各种优惠措施或手段难以确立,缺少计划和统筹研究、缺乏系统性和前瞻性等等。
 
基于这些现状,李宏塔认为,通过立法来促进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很有必要,制定慈善事业相关法律,有助于发挥法律的指引、评价功能,比如通过建立健全有关慈善事业的制度,使慈善机构运行更加规范,捐赠款物的流向更加透明;“另外,国外的慈善立法为我国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慈善立法的时机已成熟,人们对慈善事业的认识开始转变,这是慈善事业立法的先导。”
 
事实上,慈善立法近年来一直颇受政协委员关注,每年“两会”相关提案也特别多。
 
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民政部共收到涉及慈善立法内容的政协提案4件。2006年,全国政协委员杨澜提交了《加快中国慈善立法进程》的提案。民革中央在大会第0104号提案中建议:尽快出台慈善事业法。全国政协委员辜胜阻提案建议出台《慈善事业法》,完善慈善捐赠事业法律体系。全国政协委员王克英提案建议国家尽快制定《慈善事业促进法》,修改完善《公益事业捐赠法》。全国政协委员罗霞提案建议,应尽快规范慈善机构的制度建设,为慈善“立法”。
 
2007年,全国政协委员杨澜再次提出关于加快中国慈善立法进程的提案。全国政协委员汤燕雯提案建议,必须从体制和机制层面加以建设,尽快研究和制定《慈善事业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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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报-中国民营经济周刊记者:严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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