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8名匪徒上了一辆由广州窖口开往佛山汽车站的333路公交车,在车上抢了两名乘客的两部手机和180元钱,司机开门让这些匪徒下了车。面对乘客的指责,司机显得很无奈:“他们人多势众,不放他们下去,要是他们伤害了乘客,也是因小失大”。(《南方网》3月20日报道)
行车途中遇匪徒抢劫,因害怕受伤或担心日后威胁而不敢反抗,对于一个普通乘客来说无可厚非,只要良心上过得去,大概没有人会追究他的什么责任。但是,对于掌握着全车乘客生命、财产安全的司乘人员来说,关键时刻不是挺身而出去保障乘客的财产安全,反而“开门放走抢匪”,这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了。即便找些冠冕堂皇的理由,从大小得失处考虑为自己开脱,也难以掩人耳目。
纵容抢匪开门逃逸,还美其名曰怕“因小失大”。那么,什么是“小”,什么又是“大”呢?作为一个理智、正常的人,都明白生命的宝贵和重要。比起每人只有一次、永远不可逆转的生命来说,任何钱财、物品都是微不足道的身外之物,“大”、“小”之分似乎不分自明。然而,有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呢?
写到这儿,笔者忽然想起了许多年前为救人纵身跳入粪池的大学生张华;想起了扑山火牺牲的英雄少年赖宁;想起了抗洪救灾中挺立潮头的无数部队官兵;想起了抗击冰雪中默默无闻的铲路工和为修复电路献身的烈士们;想起了三次下海勇救落水者的打工青年魏青钢……同样是生命,同样有亲人。一桩桩义举,一次次付出,英雄们的事迹感动了人们,感动了中国。没有人去权衡得失,没有人去追问值还是不值,因为生命的价值从来不是用交换来体现的。
镜头拉回到车上。我们不能忽略,更不能否认,在屡屡发生的途中抢劫案中,有不少司机或乘客激于义愤、怒而抗争时受到了伤害,也有不少挺身而出的英雄是在孤军奋战,更有甚者,是倒在了凶残的歹徒和冷漠的看客面前。这大概也是人们在遇到危险时比较利害、权衡大小的原因之一吧。然而,惟其如此,才更显现出在邪恶、在危险面前正义的凛然和稀缺。“生,我所欲也;义,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古人明训,如醍醐灌顶,还有必要在是非大小上思量、徘徊、举疑不定吗?
况且,“开门放走抢匪”,看似以“小”的财物损失避免了“大”的生命威胁,但此举必将助长匪徒的嚣张气焰,灭受害者反抗的勇气,长此以往,则正邪之较不辨自明,届时非但小若财物之类无法保全,大到身体、生命恐也难逃戕害了!倒不如众人齐心、全力配合,挽回财物损失、生擒抢匪也说不定呢!当然,我们在与邪恶抗争的过程中也需讲求斗争艺术和策略,避免不必要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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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报-中国民营经济周刊记者:张洪波 韩聪)